城市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分类: 旅游 时间: 2024-12-27 20:01:43

城市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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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属于是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质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做好当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地方和城市管理有关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及城市市政等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广场周边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建设审批前的核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负责对城区停车场点、洗车点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城区占用广场、绿化带、小游园和临时马路市场、占道摊点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处置;负责办理县政府规定应由县城市管理局参与审核或备案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暂未集中的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待条件成熟后再集中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

(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负责做好城区主次道路、绿化带及其两侧住宅小区、商店、超市、宾馆、饭店、娱乐等门前场所保洁,小广告等“牛皮癣”清理,店外店、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规范管理;

负责垃圾填埋场、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投放点、垃圾桶、果壳箱、公厕管理、城区护栏、隔离栏保洁管理;

负责城区报刊亭棚、早餐点、经营疏导点的规划设计、投放与管理;

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点设置及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

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门头字牌及led显示屏的规划、审核及日常管理;

城市管理局的职责范围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二)制定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牵头检查、指导、协调市直部门、街道与城管有关的业务工作。

(四)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行政与业务管理。

(五)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城管综合执法,研究解决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规划实施。

(八)负责城区路灯规划、维护、管理以及路灯广告的经营。

(九)负责调配处理城区渣土,负责审查经营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资质条件,监督渣土运输。

(十)负责城市出租车辆的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和使用新增额度,审批和管理经营权证;协调解决城市客运管理中出现的矛盾。

(十一)负责城区供水生产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燃气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和监督。

(十三)负责制定城市维护计划,监督使用城市维护费。

(十四)负责系统二级机构的财务归口管理。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卫生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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