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是中国古代官职,在不同的朝代职责和地位不同。“宰”作为官名,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责任是总管王家事务。西周时开始设置太宰,也叫大冢宰,或大宰,即冢宰的首领。位次三公,为六卿之首。太宰原为掌管王家财务及宫内事务的官。周武王死时,成王年少,周公曾以冢宰之职摄政。 太宰的职责是“掌管国家的六种典籍,用来辅佐国王治理国家。”其中六种典籍是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可见当时的太宰是百官之首,相当于后来的宰相或丞相。但后来由于王室的衰落,太宰这个官职的重要性在春秋时期下降了许多,以致于被排除在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之外。周朝之后太宰一职被停止使用。参见周朝官制。 在秦朝时,太宰是负责皇帝饮食以及祭祀用食物供奉的官员。参见秦朝官制。在汉朝时,也有一名叫“太宰”的官职,但同周朝时的太宰职位大不相同,乃是辅佐主管宗庙礼仪的九卿之一太常的辅助官员。参见西汉官制。 一直到晋朝,因避讳司马师的名字,将太师改称太宰,才恢复成为地位高尚的崇官之一。宋朝宋徽宗政和改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太宰兼门下侍郎、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少宰兼中书侍郎,充首相、次相。宰孔:周朝周襄王太宰 伯嚭:春秋时期吴国夫差太宰 田恒:春秋时期齐国齐平公太宰。《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冢宰为内朝主宰。在《周礼》中作为天官,成为六卿的首位,总管全国大事。郑玄注:“变冢言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顶曰冢。”春秋时以冢宰为执政之美称。 《尚书》称:“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左传·昭公元年》记赵武谓子产:“武请于冢宰矣。”杜预注:“冢宰,子皮。”子皮为郑的执政。 《左传·隐公十一年》:“ 羽父请杀桓公 ,将以求大宰。” 孔颖达疏:“《周礼》:天子六卿,天官为大宰。诸侯则并六为三而兼职焉。”《周礼》有天官冢宰,与其他五官(地、春、夏、秋、冬)并列,则称太宰;称冢宰则总领百官,大五官之上。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副为小冢宰上大夫,另有天官府都上士,办理本府诸事。北周大冢宰若有“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与《周礼》之冢宰相同,执掌国政。若无此命,则仅统本府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