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而在财务审计方面可以写标题为“独立财务审计报告”。
2、
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指审计人员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果在股东年度大会上选聘的审计师,审计报告就必须提交给他们。
3、
引言段:一般包括下面内容: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及财务报表附注。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
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报告。
5、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
意见段: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以表明本段的内容为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承担责任。主要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和现金流量。
7、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审计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
9、
报告日期:所有阅读审计报告的人员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因素。该报告日期不得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提醒报表使用者,审计人员考虑了在此日期之前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