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井
市井,是指商肆集中的地方,古代又称作“市廛”。《管子·小匡》曰:“处商必就市井。”意思是有商人经营的地方就是市井。市井、市廛,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商业区。汉代长安有九个市,六市在大路西边,统称西市;三市在大路东边,统称东市。东西市以外还有个槐市。北魏洛阳有东市、大市、四通市等等。
二、草市
宋代紧临州县城郭发展起来的新的商业市区。 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这类市区,居民稠密﹐商铺店肆林立,交易繁盛﹐与城郭以内的原有市区﹐并无区别。有的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城郭内的旧市区。
到宋朝,逐渐发展成商业中心。已经突破了原来乡村集市的涵义﹐成为州县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夜市和早市
1、
夜市
夜市最早出现于唐代,唐代“夜市”比较繁荣。但国家明文允许夜市,是在北宋开封东京城时期。
北宋国都东京汴梁城(现今河南省开封市),宋代工商业的繁荣超过了前代,南方的商业尤为发达。那时商业都市很多,最大的要数国都开封市,人口一百五十万之多。
后南宋迁都于临安(今杭州)。临安人口由于中原大量人口南迁同样多达百万,大街小巷店铺林立,早市、夜市“买卖昼夜不绝”。还有各种小贩、货郎叫卖,更增添了城市的热闹气氛。
2、
早市
宋代之前,对开市的时间有限制。宋代开市国家明文规定允许早市,又称朝市。每天一早开市,交易只有2~3个小时,人称“早市”。过去以交易粮食为主,凡进城粜粮籴米者,都在此时买卖。后来渐以蔬菜、瓜果为最多。
四、集市
集市是指定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主要指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和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又称市集或集。
明代蒋一葵 《长安客话·狄刘祠》:“京师货物咸趋贸易,以席为店,界成集市,四昼夜而罢。”说的是明代京城的货物都趋向于贸易,以草席为店,画界作为集市,一直到四更天。
扩展资料
古代市场的限制
坊市制主要表现为将住宅区(坊)和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用法律和制度对交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加控制。坊市制度将商业区和居住区分开,居住区内禁止经商。
唐代后期,开始打破市坊制,也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在繁华城市不论白天还是夜晚,集市贸易都相当发达。
唐代中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出现了新的繁荣局面,单靠白天的市场交换商品显然已不能适应,于是夜市正式出现。
宋代工商业的繁荣超过了前代,南方的商业尤为发达。那时商业都市很多,最大的要数国都开封市,人口一百五十万之多,后南宋迁都于临安,早市、夜市极其发达。至此古代市场已经打破时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