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泰昌帝(明光宗)病重,然后有一天一个叫李可灼的人献上了一枚红丸,泰昌帝吃了感觉不错,然后后来又吃了一枚,然后就没然后了。
皇帝死了这可是件大事,然后就开始追究责任,反正众臣是闹了又闹,吵了又吵,最后崔文升(红丸前让泰昌帝吃大黄的人)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边疆,方从哲(当时的内阁首辅,在泰昌帝死的当天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卸任 明史记载不多:甲戌,大渐,复召从哲等受顾命。是日,鸿胪寺官李可灼进红丸。九月乙亥朔,崩于乾清宫,在位一月,年三十有九。(意思大体就是八月二十九 李可灼献上红丸,九月初一泰昌帝就死了) 附明季北略; 八月二十九日,李可灼进药,明日光宗崩。九月初三日丁丑御史王安舜,参李可灼进红丸罪状。言臣接邸报,奉令旨赏可灼银五十两。
夫可灼敢以无方无制之药,驾言金丹,且唱言精知子平五星,夭寿莫逃,此不过借此以塞外廷之议耳。
奉令旨李可灼于先帝病革之时,具本进药不效,殊失敬慎,但亦臣爱君之意。姑从轻罚俸一年。
杨涟论内官崔文升用药之误,言帝疾法宜清补,文升反投以相反相伐之剂云云。
此八月二十四日疏。九月三日,御史郑宗周请下文升法司严鞫,言往岁张差之变,祸几不测,张差之后因有文升,致先帝一旦崩逝,当寸斩之。
结事惠世扬奏崔文升轻用剥伐之药,伤损先帝。
科臣台臣论之,辅臣方从哲,又何心而代拟出脱。南京太常寺少卿曹珍疏,请究医药奸党阴谋,谓当与先年梃击青宫,同一奸谋云。
南台御史傅宗皋论崔文升用药之误。
御史马逢皋、南御史李希孔交章劾文升用药之故,宜正典刑。
刑部主事王之采奏请复先帝之仇,论李选侍、郑贵妃、崔文升、李可灼共一线索。
礼部尚书孙慎行参方从哲、李可灼进药之罪。
吏部尚书张问达会同户部尚书汪应蛟等公奏曰:李可灼非医官也,一旦以红丸轻进,而龙驭上升,罪胜诛乎?崔文升身历提督,当可灼进红丸之时,何不详察,罪又在可灼上矣。
上谕李可灼拿解法司究问正罪。崔文升发遣南京三年。戍可灼。
御史郭如楚,论李可灼之罪。 其实我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皇帝死了,最后就这种处理方式??
可能确实泰昌帝当时命不久矣了,不过这种事情谁说得清呢,泰昌帝的死因到现在也没有论清楚,只能算作疑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