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长征经过的省份,按长征时的行政区划和习惯称谓,共有14个: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原为四川一部分,1928年9月国民党中央全会决议西康特别区正式建为行省,1935年7月成立西康建省委员会,1939年1月正式成立西康省)、青海、河南、湖北、甘肃、陕西。
其中,红一方面军长征经过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甘肃、陕西等11省;红二方面军长征经过湖南、湖北、贵州、云南、西康、四川、青海、甘肃、陕西等9省;红四方面军长征经过四川、西康、青海、甘肃等4省;红二十五军长征经过河南、湖北、甘肃、陕西等4省。
按现在行政区划,西康已不存在,重庆成为直辖市,原甘肃部分地区划归宁夏,红军长征经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15个: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重庆、云南、四川、青海、甘肃、河南、湖北、宁夏、陕西。
长征各个部队:
第一支是中央红军(后改称红一方面军),于1934年10月10日由江西瑞金等地出发,1935年10月19日到达陕西的吴起镇(今吴起县),行程达二万五千里;
第二支是红二十五军(后编入红一方面军),于1934年11月16日由河南罗山何家冲出发,1935年9月15日到达陕西延川永坪镇,同陕甘红军会师,合编为红十五军团,行程近万里,最早到达陕北的一支红军 。
第三支是红四方面军,于1935年5月初放弃川陕苏区,由彰明、中坝、青川、平武等地出发,向岷江地区西进,1936年10月9日到达甘肃会宁,与红一方面军会师,行程一万余里;
第四支是红二、红六军团(后同红一方面军第三十二军合编为红二方面军),于1935年11月19日由湖南桑植刘家坪等地出发,1936年10月22日到达会宁以东的将台堡,同红一方面军会师,行程两万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