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奥林匹克标志,由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第四十期)强调,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2、
奥林匹克标志,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黄、绿环。系顾拜旦以它们能概括各会员国国旗的颜色而选定,但以后对这五种颜色又有其他解释。国际奥委会会旗系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而设计制作的。
3、
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它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六种颜色(包括白底),则代表着当时全世界各国国旗的颜色,如瑞典的蓝色、黄色,希腊的蓝色、白色,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及匈牙利的三旗,西班牙的黄色、红色,以及巴西、澳大利亚和日本,可说是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颜色兴标志。
4、
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绣了同样一面锦旗在当届奥运会上使用。运动会后,比利时将它赠给了国际奥委会并成为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
5、
奥林匹克会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
6、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