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哪些特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采取的措施)

分类: 轨道交通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215775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哪几种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方法与技术》力求系统、全面地阐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知识,突出了职业教育特色,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组织课程内容。教材编写充分考虑了培养应用型人才院校学生的认知特点,文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每单元后附有本章小结和思考题。
内容简介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方法与技术》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概述、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障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分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基础理论与常用方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法与规章制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常见事故处理案例,共11章。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方法与技术》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的核心教材,可供高校、高职院校选用,也可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岗位培训教材,同时可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目录
第1章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概述
1.1 概述
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研究对象及范围
1.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1.3.1 人的方面
1.3.2 设备设施方面
1.3.3 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第2章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基础设施
2.1 线路
2.2 车辆
2.3 限界
2.4 轨道
2.5 车站
2.6 供电系统

2. 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可否携带导盲犬的800字作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在广泛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市民的原则,从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社会车辆继续试行交通管理措施,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但停驶的时间由上次的6时至21时调整为7时至20时,停驶的范围调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但不含五环路。停驶的车牌尾号也由上次一个月轮换一次改为每13周轮换一次。此次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车仍然继续封存30%,并再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停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市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对“每周少开一天车”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的监测显示,全市高峰路网速度比“无限行”期间提高14.7%。全天市区主干道流量下降4.1%,环路流量下降2.8%,车速提高3.4%,工作日五环内“122”拥堵接报警下降27.6%。交通拥堵指数从7.54“中度”,下降到5.15(4.89-5.26)“轻度”。工作日拥堵持续时间从7小时45分减少为2小时30分,特别是“严重拥堵”时间由1小时45分钟减为0,全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

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停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针对停驶时间、范围和轮换期限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最广大市民的原则,对目前实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在停驶时间、停驶区域和尾号轮换期限上进行了相应调整。

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北京市在带头封存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对社会车辆(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的车辆车牌尾号将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首次高峰时段停驶的机动车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不受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为配合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北京市交通部门本着方便出行,尽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要的原则,加快构建以“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为特征的新北京交通体系,继续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建设快速通勤系统,不断优化出行结构和提高整体承载能力,为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提供便利。

在轨道交通方面,在2009年3月份实现地铁1号线、2号线最小发车间隔缩短15秒的基础上,轨道交通将不断挖潜既有线路的运输能力,深入开展5号线和10号线一期缩短发车间隔、提高运输能力的研究;地铁4号线在全线铺轨完成90%的基础上,已于3月底开始进行局部冷滑测试,为2009年高水平开通试运营做准备,4号线的开通将有效缓解中关村、西单等地区交通状况,使贯穿南北的轨道交通大动脉达到2条,运营里程增加到230公里,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化规模运营效应;同时,充分利用轨道交通指挥中心统一运营、调度、管理的优势,保证网络化运营管理安全、高效、均衡、有序运作,运用智能交通手段提升轨道交通出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

在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方面,交通部门不断完善快速公交1、2、3号线的相关设施,继续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减少重复线路,提高运输效率。增设安立路快速公交3号线支线至天通北苑,减少重复线路和减少重叠设站;到2009年底,新开、调整市域公交线路50条,延长线路运营时间50条,并优化、调整郊区道路客运线路30条;新增20公里公交专用道,使公交专用道达到278.5公里;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务品质,增强吸引能力,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通勤出行,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同时,北京市还将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补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拥有机动车的市民大力支持下,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9年4月1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自2009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09年4月11日至2009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 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 和7、3和8;

(三)自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 和6、2和7;

(四)自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 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告。

二○○九年四月三日

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哪些特点

在硬件方面突出预防为主的概念。例如车厢使用阻燃材料,电缆电线也是阻燃的。如果燃烧起来也是能使冒烟,不能着火。站区间工程均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属一级耐火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地理位置特别。地铁均建在地面以下,只有在两端终点站处才延伸至地面,而轻轨虽在地面以上,但绝大多数采用高架结构,高出地面。二者与别的运输方式在地理位置上有明显的不同。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往往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系统,仅在车站处才能与别的运输方式连接起来。

(3)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采取的措施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但近年来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日趋加大。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培训。强化现场处置应对,建立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

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财政补贴机制,科学确定财政补贴额度。支持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以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4.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要求是什么

要求有以下两个:

1、树立“规划建设为运营、运营服务为乘客”的理念,将安全和服务要求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准确把握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合理确定制式和建设时序,量力而行、有序发展。

2、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用房等,要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目标,在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标准、创新管理制度、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了有关政策举措,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了顶层设计。

(4)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采取的措施扩展阅读:

《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提出,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处置要求。

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应急培训,加大专业救援装备研发应用,建设国家级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演练中心。并且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加强专业救援装备的研发。强化现场处置应对,建立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

《意见》提出制定关键设施设备运营准入技术条件,推动产品定型,建立质量公开和追溯机制,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完善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第三方评估制度。

5.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第五章 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乘客对经营者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记入信用档案。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撤销线路经营许可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运营车辆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性能和设施完好,并符合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标准;
(二)车辆整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三)按照规定放置运营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
(四)按照规定设置指示标志、价格表、投诉电话等。
第三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驾驶员、售票员、调度员从事运营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有关服务规范;
(二)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运营,不得擅自变更;
(三)不得强迫乘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乘客。
第三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保证运营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具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和经营者应当保证安全资金投入,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并依法承担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安全责任。
轨道交通经营者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乘客宣传安全乘运的知识和要求。
第三十九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安全监测保障系统,并设置消防、防汛、防护、报警、救援等器材和设备。
轨道交通经营者定期对轨道交通安全保障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十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影响安全运营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在征得轨道交通经营者的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
第四十一条发生自然灾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后,经营者应当启动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抢救伤者、排除障碍、恢复正常运行,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乘客收取费用,并出具省级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发票。

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哪些意义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

对于轨道交通回运营本身而言,运营安全答不仅是生产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运营公司产品质量的第一个重要特征。

乘客在全部乘车过程中,除了不可抗拒的天灾和由于乘客本身的机能而无法防止以外,轨道交通必须保证不使乘客造成心理和生理机能的损伤。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设备破损等任何事故,都必然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降低轨道交通企业在公众中的声誉。

7. 为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营建立哪些保障系统

1建立“新北京交通体系”
1.1关于北京交通规划
《北京交通发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全面建成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和变化的交通需求,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功能相匹配的“新北京交通体系”。“新北京交通体系”以现代先进水平的交通设施为基础,构建以公共运输为主导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信息化与法制化为依托,提供安全、高效、舒适和环保的交通服务;城市交通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及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引导支持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优化调整,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明确:以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为龙头,全面推进现代化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加快确立其在城市客运中的主体地位。改善不同客运方式衔接换乘条件,实现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步行交通与汽车交通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方式和多层次出行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轨道交通线路19条,运营总里程约570km。
1.2关于北京“十一五”规划
根据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发展的目标是: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建设创新、和谐、宜居新北京,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水平显著提升,奠定现代国际城市的基本构架。全面推进公交优先,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环保,城乡一体、统筹城际”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到2010年,初步建成交通设施功能结构较为完善,承载能力明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先进,基本适应日益增长交通需求的“新北京交通体系”框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270km(见图1),日运量达到500万人次以上,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
2“新地铁”的发展目标、基本特征和战略机遇
2.1“新地铁”的发展目标
“新北京、新奥运”和“新北京交通体系”以及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北京地铁均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北京地铁的总体发展思路和愿景目标是: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坚持安全是基础、服务是根本、效益是目标、管理是手段、改革是动力的工作方针,以顾客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先进水平为参照,持续改进和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建设与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并在“新北京交通体系”中发挥骨干和龙头作用的“新地铁”,跨入国际先进地铁行列,并按国有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地铁运营商。
2.2“新地铁”的基本特征
“新地铁”的基本特征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并据此编制和实施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服务质量标准》。
(1)安全可靠。主要致力于避免或减少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乘客和员工伤亡,将伤亡事件发生频率控制在最低限度;严格控制列车运行偏离计划时刻表,减少乘客延误,特别是避免或减少造成地铁线网甚至全市交通混乱的事件发生。
(2)高效便捷。主要是努力缩小列车运行间隔,提升旅行速度,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线网利用率,以最少的员工完成最多的列车走行公里和客运量,缩短地铁线网内外换乘时间。与此同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使车公里和人公里成本等指标降低到最低限度。
(3)功能完善。以乘客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向导标志系统、票务系统、扶梯、通风空调、站车广播、残障设施、卫生间、乘客信息系统、紧急报警通话等乘车服务设施;另一方面,努力完善广告、通信、便民商业、移动电视等延伸增值服务。
(4)低耗环保。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努力减少地铁的水资源和电能消耗,使车公里和人公里耗电耗水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使噪声、石棉、粉尘、CO2等均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5)文明舒心。建设良好的地铁站、车和人文环境,使车站和列车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温湿度适宜,使员工爱岗敬业、形象亲和、语言温馨、态度诚信、服务周到,引导乘客文明乘车、文明乘梯、文明刷卡、文明礼让,共同创造秩序井然的良好乘车环境,为残障弱势群体提供其所需的服务,努力提高广大乘客的满意度。
(6)知名品牌。在注重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注重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除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员工标识服和站、车环境等客观企业形象外,建立为乘客提供综合服务的品牌服务中心,努力把北京地铁建设成为政府放心、乘客满意、同行称赞和社会各界好评的国际知名品牌。
2.3“新地铁”的战略机遇
一是地铁5号线、10号线和奥运支线的开通运营,为建设“新地铁”创造了良好条件。通过新线开通运营,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运营管理模式,奠定“新地铁”基本框架,初步实现“新地铁”目标。二是按照“新地铁”的管理目标,对地铁1号线和2号线实施全面、系统的更新改造。在此基础上,全面改革创新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新地铁”目标。
5“新地铁”以优秀的员工队伍为根本保证
5.1以各种培训开发方式培养人
根据各岗位技能及发展要求,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规划。分析现岗位员工的绩效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员工培训和开发计划。各级管理者不仅要分析下属员工的适应性,而且要帮助员工本人进行工作适应性评估,使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实习、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晋升培训和考试、日常适应性和提高性培训、特殊时期特殊要求培训等内部培训制度。重视和坚持外部培训,对新技术、新设备均选派员工去国内外厂商培训。
5.2以优秀企业文化塑造人
推广优秀企业文化,就是要把企业内部不同人的不同价值观引领到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让企业文化全面深入地渗透到每一个角落,使广大员工深刻领会和认同,并自觉地以此完善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建立企业文化宣讲推广制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长期宣传贯彻,同时建立企业文化考评制度,并将违反企业员工行为规范的问题列入绩效考核,以使企业文化真正深入人心,并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5.3以科学的绩效管理引导人
绩效考核是完善价值分配的基础,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价体系更是激励和约束人的重要手段。通过绩效考核和反馈,使员工正确估价自己、找到差距所在、明确努力方向、提高绩效水平。绩效考核结果不仅决定员工薪酬,而且是作为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和评先的重要依据,凸显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其激励和约束作用。
不仅对员工个人进行考核,更要对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直接与其工资总额挂钩,使广大员工更关注本单位绩效,同时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激活员工队伍的关键在于首先激活管理者队伍。因此主张对管理者实行高工资报酬和高工作绩效相联系的报酬体系,并高度认同企业家精神和创新能力在价值创造中的特殊意义和作用。以此激励管理者努力学习,发挥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带领员工挑战高目标,提高工作业绩。
5.4以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人
坚持“能上能下”原则,通过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人才的使用建立在科学考评的基础上,特别是要完善“退出机制”,只要不适合岗位就要退出。坚持科学、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为所有员工提供机会,实行竞聘上岗,以此鼓励优秀员工尽快找到发挥本人专长的平台,同时从外部引进优秀人才。坚持特殊人才特殊对待的原则,实行人才分类管理,设立不同的工资体系和晋升通道,以鼓励员工各专所长,而不是都挤入狭窄的管理职务晋升通道,从而确保公司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