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组成以及车站设计的原则包括哪些(两问分两段回答)(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

分类: 轨道交通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216663

『壹』 简述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组成以及车站设计的原则包括哪些(两问分两段回答)

一、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一般由车站主体、出入口及通道、通风道及风亭(地下)和其它附属建筑物组成。

而大型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站则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1、车站大厅及广场,是乘客、游客和商人聚集的地方;

2、售票大厅,为乘客出售列车客票;

3、站台,直接供乘客乘降车使用;

4、旅客不能到达的地方,如车站办公室、仓库、维修设施及铁路股道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计原则:

1、车站应根据车站型式、客流大小、票制与管理方式,确定车站布局和规模。

2、车站应根据线路敷设方式,结合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地形条件设置,控制车站体量。地下站或
高架站应减少层数,敞开式站台应设风雨棚,有利乘客乘降和出入。

3、换乘车站应做好规划设计,换乘距离不宜大于250m,换乘时间不宜大于5min,并结合工程实施
条件,选择便捷的换乘方式,换乘通道应满足正常通过和紧急疏散能力。

4、换乘车站在工程实施中,属近期建设的车站,其换乘节点的土建工程宜一次建成,统一利用两站 地下空间和设备资源共享。属远期建设的车站,宜作预留换乘条件和后期施工条件。

5、站台上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出站通道、楼梯和自动扶梯,并保证下车乘客至就近通道或楼梯口的
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m,并在下一次列车到达前,已撤离站台。

6、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区应根据各系统工艺和相互接口联系要求,进行综合协调、合理布置。地
面和高架车站的设备用房,应因地制宜、灵活布置,有条件的地方可与邻近建筑物合建。

7、地下车站站台与站厅公共区应划分防烟、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8、车站的楼梯(含自动扶梯)、检票口、出入口通道的通过能力均应按超高峰小时进出站客流及各
口部的不均衡系数计算确定。

并且应满足在高峰小时发生事故灾害时的紧急疏散,能在6min的目标时间内,将一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按远期高峰时段的进站客流断面流量计)及站台上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

9、车站的站厅应进行客流流线组织设计,出入口、检票口、楼梯口布置应符合客流组织路线,并有
一定缓冲距离,确保进出站客流路线通畅。

10、当采用全封闭式自动售检票方式时,车站站厅应分设付费区和非付费区。非付费区面积应大于
付费区,付费区的面积应紧凑。

11、非付费区的面积应满足客流流动和有关设备安装的要求;位于出入口的站厅区域是进出站客
流交叉流动的集散区(检票机或楼梯栏杆的外侧),其区域范围宜保持16~20m的纵向空间。

12、售票机前应留有不小于2m的排队空间。在出站检票机内侧应留有4~5m的滞留聚集空间。

13、车站的站台、站厅、楼梯、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服务设施。

(1)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设计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六章 车站建筑与结构工程

第五十三条 车站站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站台宜以岛式和侧式为基本形式,在一条线上宜一致,或分段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二、站台宽度应满足乘降区宽度以及楼梯、自动扶梯和立柱的总宽度要求。

三、站台高度应比车辆地板面低50~100mm,并根据车辆、车门类型分析选定。

四、站台边缘与静止车辆(车门处)之间的安全间隙,直线站台宜为80~100mm。曲线站台应不大于180mm。

五、在站台边缘应加设安全警示线。若设置半高屏蔽门局部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在初期安装定
位。

六、站台屏蔽门(或护栏)及附加设施,均不得侵入车辆限界,并应留有25mm的安全间隙。

七、站台长度应满足远期列车停靠和乘降要求。

『贰』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按运营特点怎么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按功能分,可分为终点站、中间站、折返站、换乘站和通勤停靠站。

城市轨道交通是集线路、车辆、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运营管理等专业工种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新工艺、新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各个专业得到充分地运用;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是新的职业工种,所以对从业职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以及技能考核,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

(2)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城市轨道交通由于高密度运转,列车行车时间间隔短,行车速度高,列车编组辆数多而具有较大的运输能力。单向高峰每小时的运输能力最大可达到6万~8万人次(市郊铁道);地铁达到3万~6万人次,甚至达到8万人次;轻轨1万~3万人次,有轨电车能达到1万人次,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能力远远超过公共汽车。

包含的低压配电和照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车站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屏蔽门系统和门禁系统。

据文献统计,地下铁道每公里线路年客运量可达100万人次以上,最高达到1200万人次,如莫斯科地铁、东京地铁、北京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能在短时间内输送较大的客流,据统计,地铁在早高峰时1h能通过全日客流的17%~20%,3h能通过全日客流的31%。

『叁』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组成有哪些

一、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一般由车站主体、出入口及通道、通风道及风亭(地下)和其它附属建筑物组成。

而大型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站则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1、车站大厅及广场,是乘客、游客和商人聚集的地方;

2、售票大厅,为乘客出售列车客票;

3、站台,直接供乘客乘降车使用;

4、旅客不能到达的地方,如车站办公室、仓库、维修设施及铁路股道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计原则:

1、车站应根据车站型式、客流大小、票制与管理方式,确定车站布局和规模。

2、车站应根据线路敷设方式,结合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地形条件设置,控制车站体量。地下站或高架站应减少层数,敞开式站台应设风雨棚,有利乘客乘降和出入。

3、换乘车站应做好规划设计,换乘距离不宜大于250m,换乘时间不宜大于5min,并结合工程实施条件,选择便捷的换乘方式,换乘通道应满足正常通过和紧急疏散能力。

4、换乘车站在工程实施中,属近期建设的车站,其换乘节点的土建工程宜一次建成,统一利用两站 地下空间和设备资源共享。属远期建设的车站,宜作预留换乘条件和后期施工条件。

5、站台上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出站通道、楼梯和自动扶梯,并保证下车乘客至就近通道或楼梯口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50m,并在下一次列车到达前,已撤离站台。

6、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区应根据各系统工艺和相互接口联系要求,进行综合协调、合理布置。地面和高架车站的设备用房,应因地制宜、灵活布置,有条件的地方可与邻近建筑物合建。

7、地下车站站台与站厅公共区应划分防烟、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8、车站的楼梯(含自动扶梯)、检票口、出入口通道的通过能力均应按超高峰小时进出站客流及各口部的不均衡系数计算确定。

并且应满足在高峰小时发生事故灾害时的紧急疏散,能在6min的目标时间内,将一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按远期高峰时段的进站客流断面流量计)及站台上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

9、车站的站厅应进行客流流线组织设计,出入口、检票口、楼梯口布置应符合客流组织路线,并有一定缓冲距离,确保进出站客流路线通畅。

10、当采用全封闭式自动售检票方式时,车站站厅应分设付费区和非付费区。非付费区面积应大于付费区,付费区的面积应紧凑。

11、非付费区的面积应满足客流流动和有关设备安装的要求;位于出入口的站厅区域是进出站客流交叉流动的集散区(检票机或楼梯栏杆的外侧),其区域范围宜保持16~20m的纵向空间。

12、售票机前应留有不小于2m的排队空间。在出站检票机内侧应留有4~5m的滞留聚集空间。

13、车站的站台、站厅、楼梯、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服务设施。

(3)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设计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六章 车站建筑与结构工程

第五十三条 车站站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站台宜以岛式和侧式为基本形式,在一条线上宜一致,或分段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二、站台宽度应满足乘降区宽度以及楼梯、自动扶梯和立柱的总宽度要求。

三、站台高度应比车辆地板面低50~100mm,并根据车辆、车门类型分析选定。

四、站台边缘与静止车辆(车门处)之间的安全间隙,直线站台宜为80~100mm。曲线站台应不大于180mm。

五、在站台边缘应加设安全警示线。若设置半高屏蔽门局部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在初期安装定位。

六、站台屏蔽门(或护栏)及附加设施,均不得侵入车辆限界,并应留有25mm的安全间隙。

七、站台长度应满足远期列车停靠和乘降要求。

『肆』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及隧道工程的施工方法有哪几种各自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地下车站及隧道工程的施工方法有明挖法、盖挖法、暗矿山法、沉管 法、盾构法等。明挖法:适用地下线路在地下几米深时,一般车站施工用明挖法的 比较多,早期的地铁区间施工也用此法;盖挖:当地铁经过城市的闹市区、交通主干道下面 时,为尽快恢复城市地面交通、保护两侧建筑物的稳定,选择盖挖法是十分必要而且合理的; 矿山法:在地质层水较多,不能用盾构法施工的区间用矿山法,沉管法:是在水底建筑地铁隧 道的一种施工方法。盾构法则适用于各种地质条件,但造价较高,适用于小型车站

『伍』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按功能可分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按功能分,可分为终点站、中间站、折返站、换乘站和通勤停靠站。

城市轨道交通是集线路、车辆、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运营管理等专业工种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新工艺、新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各个专业得到充分地运用;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是新的职业工种,所以对从业职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以及技能考核,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

(5)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城市轨道交通由于高密度运转,列车行车时间间隔短,行车速度高,列车编组辆数多而具有较大的运输能力。单向高峰每小时的运输能力最大可达到6万~8万人次(市郊铁道);地铁达到3万~6万人次,甚至达到8万人次;轻轨1万~3万人次,有轨电车能达到1万人次,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能力远远超过公共汽车。

包含的低压配电和照明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车站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屏蔽门系统和门禁系统。

据文献统计,地下铁道每公里线路年客运量可达100万人次以上,最高达到1200万人次,如莫斯科地铁、东京地铁、北京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能在短时间内输送较大的客流,据统计,地铁在早高峰时1h能通过全日客流的17%~20%,3h能通过全日客流的31%。

『陆』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组成是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组成:
城市轨道交通一般由车站主体、出入口及通道、通风道及风亭(地下)和其它附属建筑物组成。
而大型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站则通常由四部分组成:

1、车站大厅及广场,是乘客、游客和商人聚集的地方;
2、售票大厅,为乘客出售列车客票;
3、站台,直接供乘客乘降车使用;
4、旅客不能到达的地方,如车站办公室、仓库、维修设施及铁路股道等。

『柒』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分类一般情况有几类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分类一般情况有五类。

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方式比较多。基本分类: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1、地铁,大多数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都建造于地底之下,故多称为“地下铁路”,或简称为地铁、地下铁。由于为了配合修筑的环境,也有地面及地上的路段存在,因此通常涵盖了都会地区各种地底与地面上的高、中运量交通运输系统。

2、捷运,在中国台湾,高、中运量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通常被称为“捷运”,用法类似于地铁,是为了区别轻轨运输及台湾省铁路管理局的地下化区段所致。

3、轻轨(轻铁),在专业领域,“轻轨”与“地铁”的区分方式在于线路适应能力的不同,“轻轨”指具备和机动车混行能力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而“地铁”指不具备和机动车混行能力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4、有轨电车,在汽车技术成熟、普及之前的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有轨电车曾经是城市内部公共交通的主力。在中国,有轨电车曾经相当普及,大中城市如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鞍山、香港等均有。


(7)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城市轨道交通的特别说明:

单轨系统和悬浮系统的整体模式比较独立,但同样存在交叉关系,因为在已经的磁悬浮轨道系统中,列车都是跨座式运行的,和跨座式单轨在外观上一致。悬挂式单轨的本质是索道缆车,已偏离常规车辆交通的特征。

旅客自动捷运系统、简称APM,还有自动导向系统,这类轨道系统往往是在地铁系统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甚至很多无人驾驶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以及磁悬浮轨道系统,它们本身就完全符合APM的基本特点。

有轨电车长期以来作为轨道交通的另类,和公路车辆混行,因其主要沿着地面微型轨道行驶,仍将它纳入城市轨道交通的范畴。不过,虚拟轨道列车(俗称智轨列车)的出现又打破了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间的独立性。

『捌』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主要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主要的作用是
运输上下班的人流量
方便市民出行。

『玖』 简述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员工的调度规定

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1、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2、及时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9)车站是完成城市轨道交通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近年来发展总体有序,但部分城市也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衔接协调,集约高效,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完善规划管理规定。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