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内容

“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立足于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装备和运输组织方式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综合性节能减排效益;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规划体系,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效能;强化节能减排科技研发能力,培养节能减排科研工作人员,促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节能减排的支撑作用;不断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工作,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节能产品(技术)评选推广活动,进一步促进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水平,推广绿色驾驶技术和车船驾驶培训模拟教学,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成效,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社会参与水平。
为保障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应重点加快构建“三大体系”,组织开展“两项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十大重点工程”。
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积极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布局,加强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客运的“零换乘”和货运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结构,着力提升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提高路面铺装率,强化连接线、断头路、拥挤路段等薄弱环节,加强养护管理,使路网更畅通更高效。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网为主体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结构合理的内河航道网,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开展碍航闸坝、桥梁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比较优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港口体系,加大老码头更新改造力度,提高港口码头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实施城市交通疏堵技术改造工程,开展公交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建设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BRT),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促进公交优先战略的全面落实。大力加强加气、充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过程中,大力推进节能评估与审查,强化节能设计与绿色施工管理,努力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水平,加强生态防护、植被恢复与绿化建设,增加碳汇能力。加大公路隧道、服务区、收费站、港口、航标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强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专业化、网络化水平和高效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为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畅通、高效营运创造良好交通条件,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能耗与排放水平的降低。
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装备体系建设
运输车辆、船舶、港口机械、交通工程机械等交通运输装备是交通运输行业的用能主体。要大力调整优化车船运力结构,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船,积极发展汽车列车、新型顶推船队,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船,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大力推进港口RTG“油改电”工作,加快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发展。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工程船舶等。大力加强各类交通运输装备的检测和维修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加快形成高能效、低碳化、环保型的交通运输装备体系,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节能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
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引导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流的全球物流经营人。有效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的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提高货运实载率。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推进江海直达运输。优化航运组织管理,提高船舶载重量利用率。强化港口生产运营管理,提高货物集疏运效率、装卸设备利用率和港口生产作业效率。
加强公路客运运力调控,严格执行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得新增运力的政策。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骨干的绿色出行系统,降低出租汽车空驶率。研究实施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和技术,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加强交通流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通过加快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运行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全面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节能减排科技全民行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节能减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与政策研究;加强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与应用;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大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制定并公布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推广目录,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效与低碳标志、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与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促进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密切配合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实施,重点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产品、节能环保船型等示范推广。大力推进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运输生产等领域中的应用。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与低碳科普行动,实施节能减排专项教育培训、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通过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全面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科技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
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
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范围,按照能耗量确定重点企业名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充分调动道路客货运输、水路客货运输、物流、港口、城市公交、出租客运、地铁、交通建设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的积极性。积极引导重点交通运输用能企业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规划和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用能管理,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应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所辖重点用能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通过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监管,充分发挥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的示范效应,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向纵深发展。
十大重点工程
1.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
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相关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下,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加强检测监督管理,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和修造船厂切实强化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加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大吨位载货汽车、公交车和农村客车的补贴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
内河船型标准化。加紧完善并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和相关法律、行政配套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加强标准船型研发、现有船型比选以及落后船型淘汰等工作,加快推进长江、西江等船型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支持,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由长江干线拓展到长江、西江等主要通航流域,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优化,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
2.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示范推广工程
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进一步促进混合动力、纯电动等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重点针对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示范推广过程中的安全、便捷使用和维修问题,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减少车辆运行中安全、故障等问题,降低车辆运行费用。
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逐步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中天然气车辆的比重,在城市物流配送、城际客货运输车辆中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以新购置天然气车辆代替淘汰的老旧车辆。
3.甩挂运输节能减排推广工程
将加快发展甩挂运输作为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调整公路运力结构、提高货运实载率的突破口。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典型区域和典型公路运输企业在适当地区和线路上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节能减排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带动和推进甩挂运输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发展,构建甩挂运输发展长效机制,提高公路货物运输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4.绿色驾驶与维修工程
大力推广绿色驾驶。总结和推广汽车和船舶绿色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组织编写汽车驾驶员和船员绿色驾驶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将节能减排意识和技能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汽车驾驶员、船员从业资格资质考核认定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开展汽车驾驶员绿色驾驶技能培训与竞赛,加强船员航行操作与管理节能减排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节能减排意识强、驾驶技能好、业务素质高的汽车驾驶员和船员队伍。
大力推广车船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出台机动车和船舶驾驶模拟器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全国驾培管理平台,实现驾培模拟器教学与IC卡计时联网。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较完善的驾培行业节能减排体系,使全国使用模拟器教学的驾培机构覆盖面达到75%以上。
组织实施绿色维修工程。针对目前我国机动车维修业的环保状况,从机动车维修业的废物分类、管理要求、维修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加强机动车维修的节能减排,重点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处置和污染治理。
5.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工程
以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重点,大力推进智能交通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等的开发和应用,改造和提升传统交通运输产业,提高运输组织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推广。大力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提高行车效率。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进相邻省区市甚至更大范围的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减少收费过程中由于车辆低速、怠速行驶造成的能源浪费和排放。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大对全国内河与长江干线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全国或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研发与推广,整合物流市场供需、货源、运力等信息并向社会提供,引导传统货运产业向现代物流转型,促进货运实载率和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
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广。进一步扩展系统功能,实现船舶在起运港和目的港的免停靠报港。加紧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大力促进该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整合交通出行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采用多种信息发布方式向公众提供各种交通信息,从而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营管理的效率,引导公众高效、便捷、舒适地出行,优化出行路线,引导交通参与者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缩短出行人员在途距离和时间,最大限度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
6.公路建设和运营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工程
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积极组织开展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降低能耗与排放水平。
温拌沥青铺路技术应用。选择部分省市开展温拌沥青技术的试点推广应用,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建立温拌沥青技术规范体系。
交通建设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应用。开展交通运输循环经济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材料再生利用;废旧轮胎胶粉改性沥青筑路应用;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等工业废料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应用。
公路隧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应用。积极开展隧道节能照明试点工作,系统总结试点工程实施经验,编制《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细则》,修改完善公路隧道照明相关技术规范,鼓励在新建隧道中采用技术成熟、功能可靠的公路隧道照明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对在用隧道,根据现照明灯具的使用寿命,制定分期分批更换节能灯具方案,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应用寿命长、功能可靠的发光二级管(LED)等节能灯具。组织开展隧道通风照明控制技术、隧道群和毗邻隧道的智能联动控制技术和联网控制系统等的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收费站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对全国100个高速公路服务区、1600个收费站实施节能照明改造,并试点开展太阳能风光互补方式供电改造,建设低碳服务区。
7.绿色港航建设工程
开展绿色港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港口码头节能设计,优化装卸工艺、设备选型、配套工程等的设计,推广港口机械和车辆调度运营系统,将港口打造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窗口。
水铁联运节能减排示范。在主要港口深入开展水铁联运示范工程,从法规、政策、标准、单证和运营制度、信息化等方面入手,优化水铁联运发展环境,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发展。
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推广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对具有改造价值的1600台RTG实施“油改电”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件杂货码头轮胎吊和汽车吊“油改电”技术改造。
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新建码头和船舶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设备设施,鼓励既有码头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改造,以及船舶使用岸电的技术改造。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以及有条件的大型集装箱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港口地区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的优势,提高港口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探索风能、太阳能、核能等在运输船舶中的应用。
8.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
加快培育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引导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科研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组建专业节能减排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认定一批省级、国家级节能服务公司。研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市场。重点在公路隧道节能改造、城市轨道交通节能改造、港口照明与RTG“油改电”、营运车船先进成熟节能产品(技术)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公共机构大型建筑等领域组织启动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带动全行业发展,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机制。
9.船舶能效管理体系与数据库建设工程
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建设。参照国际上在船舶能效改进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具有行业特点、满足国际国内相关要求的船舶能效管理体系标准和认证规范,积极推动航运企业将船舶能效纳入体系管理,建立统一的、可测量、可监控、可验证的船舶能效指标。开展重点航运企业的能效管理认证试点,为全面推广实施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做好准备工作。
船舶能效数据库建设。研究制定船舶能效数据的报告、核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数据统一、分类科学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和营运指数数据库,为水运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机制、奖惩机制、财税优惠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全面、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持。
10.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制定并实施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围绕节能减排战略规划体系、法规标准体系、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监管组织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能力。
完善节能减排战略规划体系。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等重大战略。研究制定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规划编制指南,强化各类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建立分层级、分类别、分方式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审批与报备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考核、通报和及时制修订机制。
完善节能减排法规标准体系。积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重点加紧完善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和碳排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监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制度;研究出台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抓紧制定营运船舶、港口装卸机械、交通施工机械等燃料消耗和碳排放限值标准,完善公路桥梁工程节能设计、绿色施工等技术规范,提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快完善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能源与碳排放统计分析制度,完善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生产、城市客运等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方法体系和采集体系,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强化各项指标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立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分析、评价考核相适应、覆盖全行业的监测网络。加紧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提高统计监测考核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完善节能减排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专职管理机构与岗位,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监管网络。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内容

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便捷的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1、构建完善的道路客运服务网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构建班线客运快捷服务网络。加快班线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整合,完善客运线路招投标管理制度,推进道路运输许可审批的规范化,促进运营管理公司化、客运车辆舒适化、服务标准规范化、运输组织科学化。探索形成新型的客运组织模式和客运站点体系,大力优化长途客运资源配置,拓展中短途客运市场,发展机场班车网络等特色客运服务,促进与其他客运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班线客运的规模效益、网络效益和机动化优势,全面提升道路客运的服务品质和整体竞争能力。
完善农村客运普遍服务网络。建立与农村公路等级、通行车型、载客限载、运行限速、通行时间等指标协同的农村客运线路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的资源配置机制,对于偏僻地区的农村班线,可采取与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稳步推广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模式,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线路划定改为区域划定,鼓励实行公司化经营。建立农村客运财政奖励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客运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对客流不稳定、实载率低的线路进行扶持,经济发达地区要依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城市公交的政策、标准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建立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整合旅游客运资源,实现旅游客运与旅游市场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转变旅游客运运行机制,优化整体发展环境。鼓励旅游客运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不断完善旅游包车经营网点,打造旅游客运精品服务网络,满足游客高品质、个性化的运输需求。
2、统筹区域与城乡客运资源配置,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的服务功能,加强城乡公共客运的服务衔接。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城乡结合部要加强城乡客运资源的统筹配置,鼓励多种模式统一线路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统筹协调城乡公交客运在票价、税费、补贴、通行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发展适合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
稳步推进区域间道路客运统筹协调发展。支持条件适宜的地区打破区域行政分割,鼓励开通区域公交化班线,有效覆盖沿途乡镇,逐步实现客运线网的区域融合。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城际、区间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支持并规范引导城乡客运经营者在节假日、春运等高峰时段跨市、跨区域的互助合作或运力调剂。
3、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协同互动,实现优势互补。
推行与其他客运方式的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综合运输体系中其他客运方式加快发展的挑战,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合理控制新增一类客运班线。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不得新增运力。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稳步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优化中长途客运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特色客运业务,进一步丰富道路客运服务品种,形成与其他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服务衔接。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促进道路班线客运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充分利用道路班线客运资源,运输邮政包裹快件,加强与邮政网络的协调与融合。
(二)提升货运组织化水平,服务现代物流发展。
1、创新道路货运发展模式,提高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冷链运输。支持零担、快运、货运代理、城市配送以及利用班线客运为依托的小件快运等经营业务的网络延展。鼓励有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建立全程、无缝、连续性运输经营组织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加快优化货运车型结构。推进车型标准化改造,完善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综合性能检测标准,加快发展标准化程度高、自重轻、承载量大、安全性能好和能耗低的货运车辆,推进货运车辆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
2、着力培育重点货运物流企业,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货运企业。从市场进入、车辆更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的现代道路货运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十二五”末,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业户中,道路货运一级企业达到50家,加快引导龙头和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网络、品牌、货源组织等各方面的优势,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经营规模和网络,对中小货运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起到引导、示范、整合、规范和服务的作用。对分散的道路货运资源实行整合。
促进重点道路货运企业向物流服务商转型。在全国开展重点道路货运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工程,引导道路货运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集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促进货运企业加强与生产、商贸企业的合作与联盟,拓展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集成等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引导和规范货运代理、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的发展,鼓励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加快推进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发展。 专栏4:促进货运与物流发展重点专项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各省(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择一批具备良好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通过对其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设施装备更新的引导和扶持,鼓励其延伸物流服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在全国组织开展部、省两级甩挂运输试点工程。择优推荐具有较大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有稳定的甩挂运输业务需求,有一定的甩挂设施装备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对象,重点对试点企业(项目)的甩挂作业站场设施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甩挂运输车辆购置更新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大力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引导干线公路营运货车向重型化、轻质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1、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引导出租汽车科学发展。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客运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和运力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优化城市客运结构。
完善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机制。引导出租汽车经营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公司,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对等、收费合理、风险共担”的要求,完善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机制。完善运价与油(气)价联动机制,保持出租汽车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2、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制度。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促进出租汽车企业诚信经营,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优质服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
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采取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出租汽车市场动态,细化管理内容,提高资源合理配置与决策分析能力,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促进汽车租赁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汽车租赁法规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汽车租赁法规、规章,并纳入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制定汽车租赁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比,促进汽车租赁企业诚信规范经营。
完善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引导汽车租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引领、经营主体多元、网络覆盖全国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鼓励规模大、管理好、信誉高的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汽车租赁网络。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行合作经营,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
创新汽车租赁服务模式。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开展异地还车、电话预约、电子商务、企业相互间代办业务、电子货币结算等业务,鼓励与交通运输企业、宾馆、旅行社、商务门户网站等开展合作,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
培育汽车租赁发展环境。支持汽车租赁企业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行业及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完善消费者诚信体系,增强企业发展能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诈骗租赁汽车等犯罪行为。
(四)提升运输辅助业服务水平,强化规范诚信经营。
1、推进维修连锁经营,强化维修质量管理。
鼓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大力倡导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加盟连锁经营,树立维修品牌,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达标活动,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依托品牌优势积极拓展电话咨询、维修、检测、救援等全方位服务。“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培育形成5~10个全国性的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和若干个区域性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
强化机动车维修质量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对配件经销企业经销配件、维修企业使用配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机动车维修质量动态监管体系,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
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规划建设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完善区域性救援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救援响应速度,50公里以内1小时内实现救援。
2、开展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
大力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继续推进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强化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和绿色驾驶技能培训,全方位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和驾驶道德操守。加强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全面推行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力推进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对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着力强化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驾驶员培训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推进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以及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教练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培训和远程教学,丰富培训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五)加快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提高运输服务能力。
1、强化对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及相关协议。根据我国与周边国家外交、经贸合作的总体战略,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运输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汽车运输协定的签订、修订工作,积极推动加入有关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公约。
逐步消除国际道路运输发展的非物理性障碍。开展双边或多边国际道路运输事务级会谈,积极协调各国与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消除各种非物理性障碍,延伸和拓展运输线路,大力推进便利化运输,促进公平竞争。
2、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
理顺国际道路运输口岸管理体制。加强与海关、边检及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查验和监管职责,确保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国家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运输车辆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六)加快枢纽站场建设,提升集约化组织与服务能力。
1、加快城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
加快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场建设,推动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和建设,初步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场系统。重点建设集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站和服务区建设。改革和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的投融资方式。
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站场投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镇等级客运站建设,切实加快行政村招呼站、候车亭建设步伐。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强化农村客运站点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探索建立农村客运站管养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站特别是简易站和港湾式停靠站建成后的日常养护管理问题。促进农村客运与其他客运系统在站点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
2、健全公路货运枢纽节点体系,提升物流组织能力。
优化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布局。推动公路货运枢纽站场与港口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站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其与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商贸市场、国际口岸的有效对接。“十二五”期间,在全国所有百亿元专业市场,国家、省级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国家一类口岸,规划建设1-2个与之相配套的公路货运站场。积极推进农村地区货运站场建设,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
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服务功能。加大对甩挂运输等专业化作业场站的投资补助力度,鼓励公路货运站场经营主体积极拓展仓储、分拨配送、流通加工、保税等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运输组织及仓储管理技术,加快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加快推进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货运站场的升级改造。 专栏5: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地级市至少拥有1个一级客运站,县及县级市基本拥有1个二级客运站。建设与铁路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约100个,其中,在36个中心城市重点打造约40个集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在全国196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共建设200个左右的具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 (七)健全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提升整体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各种防范措施。
加强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进一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贯彻落实,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推进汽车客运站安装监控设备、电子显示设备和危险品检测仪。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客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等顽疾。
强化道路货运源头治超。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超限运输源头治理的管控体系,全面实施货物装载源头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将基层运管力量向货物集散地和运输源头延伸。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切实把好车辆准入关,加大对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和支持公路货运站场推行货运车辆入站诚信验证制度。
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对营运车辆生产、改装、运行等进行多层面、多角度的综合管理。不断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技术要求。加强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综合性能检测许可证制度,加强资格管理。构建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范围的车辆技术管理信息共享。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春运及“黄金周”等重点时段、重点营运车辆、重点区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客运站源头管理和违法经营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进车辆运行的全程动态安全监管,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必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快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严格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试,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应资格的驾驶员,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配合安监、公安部门,对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进行责任倒查。切实加强对违章违法驾驶员的管理。
全面推行运输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生产评估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内控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安全管理员资格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督。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评估体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企业质量信誉档案、资质等级评定等相结合。
3、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建设道路应急运输指挥调度中心。根据公路水路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要求,依托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道路应急运输指挥中心,并与国家、省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相互对接,实现各级指挥调度中心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指挥调度能力。健全各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及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建立“组织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的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和“分级响应、反应迅速、运行高效”应急运行机制。
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按照“平战结合、分级储备、统一指挥”的原则,依托大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以省为基本单元,与交通战备运输保障相结合,构建国家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各省(区、市)不少于300辆。以地市为基本单元,分别组建地方道路客、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地方应急运输车队数量客车不少于50辆、货车不少于100辆。强化应急运输队伍、应急运输装备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应急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建立应急运输征用补偿机制。按照“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为保障的运力征用补偿赔偿机制,切实保护被征用车辆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应急保障的积极性,形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装备购置、组织应急运输培训演练、客货运输站场等基础设施应急功能建设补助制度。
(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道路运输发展质量。
1、加强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平台。
加快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深化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建立长效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度。探索建立部省两级道路运输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模式,完善数据的采集、更新机制。在统一组织建设的行业通信网络总体框架下,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覆盖部、省、市、县四级运政管理机构的广域通信信息网络。积极推广应用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实现全国道路运输信息系统与治超信息系统联网与信息共享,加强对超限货运车辆的联防联治。
加快基础应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建设和完善面向社会公众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站和服务热线,及时发布各类服务信息,实现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并提供咨询、投诉、预约等服务。建设部省两级道路运输行业综合运行分析系统,为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支持。依托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和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应用,推进道路运输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重大工程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货物甩挂运输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
2、推动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推动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导货运企业建立车辆指挥调度、货物跟踪查询、订单处理及甩挂作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形码技术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维修、租赁等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
规范引导企业接入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交通通信专网和社会公网资源,稳步推进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综合客运枢纽、物流园区、运输企业、汽车检测站、驾驶员培训机构、汽车维修企业等的延伸。
3、加快政府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加快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险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的入网率达到100%,构建联网联控系统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车辆上线率,确保系统稳定可靠、有效运行。制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终端产品及数据交换的技术标准,降低系统运行、维护成本。建立维持系统平稳有序运行的机构及资金保障制度。逐步开发涵盖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安全动态监管、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在内的卫星定位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系统。
加快全国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建设。构建以道路客运站场信息平台为基础的道路客运售票联网系统,推进跨区域的客运售票联网系统和电子客票系统建设,为旅客提供网上售票、电话订票、邮政网点售票、信息咨询等便利的售票服务。
加快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分别建设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部、省、口岸三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推进与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促进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和快速通关。
(九)大力发展绿色道路运输,突出行业节能减排。
1、强化节能减排制度建设,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加强车辆燃料消耗和排放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燃料消耗量检测、车型动态管理、车辆配置及相关参数核查等配套监管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道路运输证》配发与车辆燃油消耗量监测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考核体系。加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能源消耗和排放统计及分析制度,将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统计体系。研究建立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评价体系,制订监督考核和奖励办法。建立重点耗能单位联系点制度,加大能源消耗监控力度。研究建立针对运输企业的节能降耗考核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2、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加大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增强节能减排意识。鼓励运输企业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车辆,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油型车辆。鼓励道路旅客运使用新能源环保型车辆,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混合动力出租汽车。鼓励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综合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强化节能减排基础上,积极探索道路运输行业从能源结构、发展模式上走清洁化、绿色化的道路,系统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整合节能减排的各项技术、政策、制度,加快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研究,积极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
3、优化运输生产组织管理,推广节能管理经验。
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全面推动甩挂运输、网络化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模式的发展,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程,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推广绿色驾驶和绿色维修经验。在驾驶员培训中增加节能操作技术内容,在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加强节能相关知识的考核。广泛组织运营车辆节能操作竞赛,推广节能减排经验。鼓励企业加强节能驾驶和节能操作管理。推广应用驾驶员培训模拟器和多媒体教学,有效降低驾培能耗。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废气、废水、废油的循环利用。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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