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2个城市分布于4个直辖市及黑龙江、辽宁、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广东等13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武汉、西安、重庆、宁波、无锡、长沙、郑州、福州、昆明、大连、南昌、青岛
《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一直以来对于交通建设都十分的重视,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地铁建设。就在月18日深圳地铁10号线开通,其中有一站被命名为“华为”,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有不少网友质疑是否可以用企业名称作为公共交通站点的站名呢?
一、地铁命名的规定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规定中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与此同时,《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华为”这个站名明显就不符合规定,那么为什么当时会被批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