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职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什么)

㈠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是做什么的

运输
譬如轻轨、有轨电车、地铁都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它们就是用来运输人的

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干什么的

城市轨道来交通运营管源理主要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企业(城市地下铁路、轻轨)培养掌握地铁和轻轨运营设备基本概况、行车组织、客运组织、站场设计、综合控制、票务管理及服务等实用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具备行车组织、调度指挥操作技能和综合控制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并兼顾为国有铁路、地方铁路培养运营管理方面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职责扩展阅读: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1、专业核心课程:运输经济学、客运服务与礼仪、客运专业英语、城市轨道交通概论、城市轨道交通票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

2、主要实践环节:汽车驾驶基础会计实训、客运服务礼仪实训、计算机基础实训、轨道交通专业口语实训、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实训、智能运输系统实训、地铁运营生产实习、顶岗实习。

㈢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归那个职能部门管辖

业务指导归属地交通部门,如北京归北京交通委。任免权和财权归国资委管理。

㈣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包含几个方面

1,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施工安全,车站安全,电气安全,车站安全,消防安全和客运安全)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的分析,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分类及特征
3,应急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宣传、培训和演练
4,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5,掌握基本的伤害急救知识
以上,希望能对您产生帮助

㈤ 论述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由那几部分的组成,说明各部的作用

车辆的抄构成:
1,车体:是容纳乘客和驾驶员的地方,同时又是安装和连接其他设备及组件的基础
2,车门:车门能有效阻挡乘客,保证乘客在列车上的安全。
3,车钩缓冲装置:包括车钩和缓冲器。车钩用来连接列车中各车辆使之彼此保持一定距离,并且传递列车牵引力及制动力。缓冲器用于列车运行或调车时缓和车辆之间所产生的纵向力。
4,转向架:安装在车体与轨道之间,支承整个车体,引导其沿线路运行,承受并传递车体与轨道之间的各载荷,缓和车体与轨道之间的各作用力,将车轮的滚动转化为车体的平动,提高车辆通过曲线的能力
5,制动装置:是保障列车安全可靠运行的必要装置,能使列车减速或在规定的距离停车。

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一个学科,类别是大学专业、中专专业,修业年限是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五年连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内容运输计划与运输能力、列车运行组织与调车工作、客流预测与分析、车站工作组织、运价与票务管理、轨道系统运营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知识,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城市轨道专业技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生产、经营与服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指挥和管理工作,行车调度指挥和客运服务工作等。

(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管理部门职责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

(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

(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

(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等设施设备和综合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术条件,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

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确定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三)具有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轨道、土建结构、运营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以及与运营安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㈦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企业的职责有哪些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企业的最主要职责是负责,有效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的继续同时确保它的安全措施能够有效的实施。

㈧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是干什么的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是一个大学专业的名称,意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回专业。
基本信息答
中文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类别:专业名称
培养:轨道交通车辆基本知识技术人才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检修
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检修、运用等专业技能。主要学习机械工程系列和城市轨道车辆专业系列知识,接受外语、计算机办公及绘图、电工与电子技术和金工等基本技能训练和车辆检修、运用等专业技能训练。达到培养目标者,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可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㈨ 详细说说我国的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机构和职责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值班、政务协调、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和部重大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体制改革;负责新闻宣传和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起草等工作。

三、法制司
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综合规划司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审查工作;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
五、财务审计司
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交通规费、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六、人事教育司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行业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负责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七、公路局
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负责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水运局
负责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重点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台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负责起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九、运输司
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跨省客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负责起草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按部规定组织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部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科技司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负责有关标准、产品质量和计量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政策和相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负责对港澳台合作交流相关事务;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事项。
十三、公安局
负责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交通运输部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责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中国海上溢油应急中心)。与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国家海上搜救、重大海上溢油部际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重大海上人命搜救、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防抗海盗有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部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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