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列车撞列检的人(火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㈠ 为什么火车撞死人就不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

(1)南京地铁列车撞列检的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四十七条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防护设施。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有关通行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实施运输安全检查的铁路职工应当佩戴执勤标志。 危险品的品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四十九条对损毁、移动铁路信号装置及其他行车设施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禁止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对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或者击打列车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㈡ 日新干线列车撞到人了吗

6月14日,日本山阳新干线一列自博多站开往东京站的列车“希望176”号疑似发生撞人事故,该列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听到异常声音,却没有停车。直到对面列车驾驶员发现“希望176”号列车车头出现大洞且粘有血迹,“希望176”号才停车进行检查。新干线工作人员随即发现车头部分存在与人相撞的痕迹,且该线路沿线也散落着部分人体组织。

据JR西日本铁路公司表示,“希望176”号驾驶员在行车途中,确实听到“咚”一样的响声。但驾驶员依据以往经验,认为这或许是撞上了鸟类等小动物,因此没有停车。截止目前,死者身份尚不明确,也无法确定该事故属于自杀还是意外,警方将继续进行调查。

㈢ 动车组列车撞人致18死9伤

春运事故动车撞人幸存者讲述惊魂一刻(转帖)

D59次动车组列车山东境内发生事故,列车撞倒施工者18人系施工人员提前强进作业区引发 1月23日20时48分,北京开往四方(青岛)的D59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济南铁路局管内胶济线安丘至昌邑间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9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是由于中铁十六局的施工人员提前20分钟强行进入铁路作业区,导致惨剧发生。

目前,铁道部和安监总局已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全力救治伤员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全面开展事故调查。
施工人员砸锁进入作业区
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地点是计划于当日22时至次日1时30分进行线路拨接作业的处所。按施工方案,当日21时起施工范围内列车限速每小时45公里运行,此时,施工作业人员方能进入工点进行施工准备。但中铁十六局部分施工人员提前于20时40分左右擅自强行进入作业区线路,正常运行的D59次动车组列车通过时撞倒正在该处进行移动轨道施工的作业人员,导致人员伤亡。

据已赶至现场的中铁十六局一严姓秘书长介绍,该施工队入场前,有人砸开封闭门的铁锁,带领工人进入铁路周围。“正常情况下,应该由安全员为他们打开铁锁。”严说,经初步了解,之所以发生强行破锁进入封闭区,除安全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外,也可能掺杂着施工队内有人饮酒后情绪失控的因素。

中铁十六局否认工程转包
铁道部一负责人昨日介绍,铁道部已派人与安监总局联合前往事发地调查。据铁道部认定,在该起事故中列车属于正常行驶,未发现违章现象。针对事发后铁道部是否会暂停中铁十六局在铁路沿线的施工资质的提问,该负责人说,中铁十六局并不归属铁道部管辖,因此目前尚无法对此事发表看法。

而据严姓秘书长介绍,事发时在工段施工的单位为江苏一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并非中铁十六局的工作人员,中铁十六局的职工没有在这起事故中受伤。
严昨日上午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施工队与中铁十六局存在工程承包关系。但昨晚他又改口称,引发事故的施工单位也和十六局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十六局一向重视安全生产教育。
铁道部副部长赴现场善后
另据获悉,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部长刘志军立即指派副部长卢春房带领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全力救治伤员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全面开展事故调查。铁道部表示,将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者。

■现场惊魂
现场工人讲述事发时惊魂一刻 “只跑了半步捡了一条命” 刚施工10分钟出事故据事发工人介绍,事发时有100至200人在施工。当晚8时30分左右,他们一起坐车去铁轨上“抢点”施工,把新老铁轨接通。“抢点”施工,就是在趁没有火车过的间隙,移动铁轨。 46岁的孙师傅说,当时他在清理石子,刚干了10分钟,抬头看见有灯光,好像是火车的灯,“火车来了,快跑”。孙师傅边喊边跑,刚跑出铁轨,火车就把他打昏了。
马师傅说,当时站在铁轨中间和两边的人,全部被火车撞跑了,有的被冲出了10多米,有的被撞到沟里,倒了很多人。他们先检查把没有死的工友抬上附近的汽车,再把死亡的工友堆到一起。

事发时防护员缺岗?
工人介绍,正常情况,在铁路上施工时,有防护员在两头防护,有火车来时,就吹喇叭,大家赶快先撤到旁边来,等火车走后再施工。当天有两个防护员去上班了,但他们不负责任,在这次事故发生时,没有吹喇叭,两个防护员也没有出事。

一位工人表示,在铁路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很少,同时也因为火车速度非常快,提速之后,危险性加大。

班长为救人死亡
50多岁的徐芳安是施工队一个班组班长,下面有30多人。据工友介绍,班长当时在轨道中间施工,他看见火车来了,就呼叫工人赶快下去,他喊完之后,火车已经把他撞倒了。听到班长的呼声,其余工人赶紧往旁边跑。一位工友说:“我的命是班长救回来的,听到他呼声,我往外只跑了半步,捡回一条命。”徐芳安这个班,共死了9名工友,幸存者都非常感激班长。

工人渴望发工资回家
工人居住在一个废弃服装厂内,一个大房间住有10个人,全部打简易地铺,用砖把床板垫高。屋内温度非常低。马师傅说,一天干活15小时,吃住都不好,老板还扣发工资。现在我们只渴望能发工资,送我们回家。很多工人受访时,与马师傅有一样的期望,拿工资,回家过年。
避险经验
动车组遇险一般不停车
广州机务段司机表示动车组速度太快,避险主要靠防范广州机务段司机赵师傅,从去年4月18日动车组在广深铁路上线开始,一直在驾驶动车组机车。据他介绍,动车组的速度虽然快于普通机车,但遇到有人穿越铁轨等紧急情况时,能采取的措施却并未能优于普通车,“主要是靠防范,不要让行人进入轨道”。

动车组避险主要靠防范赵师傅说,动车组机车最明显的特点就是速度快、效率高。如何保证动车组在遇到有人穿越轨道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避险?“主要是靠防范,不要让人进入轨道”,赵师傅说,动车组所经轨道都要安装围栏,如广深铁路就全线装有两米多高的围栏,普通机车运行的京广铁路围栏安装率则达不到100%.

出现险情补救措施很少如果险情已经出现,动车组司机所能采取的措施却很少。“我们首先会鸣笛,如果还不行就减速,或者停车。”赵师傅说。根据计算,时速200公里的列车要完全停稳,减速期间还要行驶1450米。 一旦动车组列车在行驶途中遇到类似险情,一般都不会停车。赵师傅说,这有两个原因:其一是铁路部门内部有一个软性规定,动车组要快速高效,一般是不允许停车的;其二是动车组机车速度太快,时速超过200公里的列车,每秒钟要跑60多米,一旦撞到人,停车对于挽救伤者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即使停下来,车子也早就跑出很远了。

“在这种情况下,特别需要注意了望,能够及早发现险情,就能尽早应对。”赵师傅认为,最近反常的雨雪天气对胶济线事故当事司机的了望也可能产生影响,而且当时人数众多,增加了避让的难度。

采写:本报记者 虞伟 陈良军 新京报

㈣ 列车撞人、撞物事故如何处理

不追究被撞者或者被撞物的所有者的刑事责任就不错了,列车不赔他们

㈤ 火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第六章 事故赔偿 第三十二条 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三十三条 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第三十四条 事故造成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外,事故造成其他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 第三十六条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㈥ 火车司机撞人

司机无责,他是工作行为,即使是有责任也是铁路部门承担。

㈦ 10·23广东和谐号列车撞人事故的警方回应

撞人后动车没在现场停留
深圳铁路警方相关人士称,涉事的火车是来往于广州与深圳的动车和谐号,撞人以后这辆动车并没有在事故现场停下来,而是直接开走了。
昨晚,广深铁路部门回应,这列动车顺利到达深圳车站,并没有任何损伤,所有的乘客也都安全到达终点。有内部人士分析,事发时司机通过肉眼发现了站在路轨上的4人,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车速过快,再加事发突然,还是未能阻止悲剧发生。该人士称,行驶速度为200公里左右的动车如果撞上人,有可能损坏位于车头的风动系统(影响列车刹车、车门开合及厕所),但一般情况下对列车的行车安全影响不大。如果前方障碍物是牛或者大石头则会比较危险,有脱轨的可能。

㈧ 火车撞伤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重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铁路运输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
第六条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受害人横向穿越未封闭的铁路线路时存在过错,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前条规定处理。
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铁路运输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低于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五十。
铁路运输造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及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但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低于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四十。

㈨ 南京地铁1号线列车脱轨撞上站台,到底是怎么造成的

南京地铁1号线一列运营前空载检查列车,在3月4日凌晨5时11分迈皋桥场站内调度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导致第一节车厢掉道,无人员伤亡。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地铁)11时04分发布官方微博,透露上述消息。

南京地铁1号线是南京开通的第一条地铁线路,2005年9月3日正式运营,标志色为蓝色。地铁1号线全长38.9千米,其中地下线27.6千米、高架线11.3千米;列车采用6节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千米/时。

首批投入运营共20列120辆列车,由法国阿尔斯通设计并制造1列列车,其余19列由阿尔斯通和中国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浦镇)利用阿尔斯通技术在南京本地生产。2008年阿尔斯通与南京浦镇联合体又为1号线南延伸段提供21列126辆列车。阿尔斯通负责列车设计和验证,南京浦镇负责车体生产。

㈩ 南京地铁测试列车迈皋桥站撞上站台致列车脱轨,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随后,中午11:05,南京地铁集团官方微博再次更新状态:“今日凌晨5时11分,南京地铁一号线一列运营前空载检查列车,在迈皋桥场站内调度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导致第一节车厢掉道,无人员伤亡。故障发生后,地铁集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力量全力抢修。该故障对地铁一号线南京站与迈皋桥站间正常运行造成局部影响。运营开始后,中国药科大学站至南京站正常运行,故障影响区段采用地面公交接驳。预计中午前全线恢复正常运营,给市民出行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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