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济南铁路局什么时候撤销
亲爱的网络知道用户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不会撤销的,只是转制为企业,归上海管了,也不叫济南铁路局了,参加下面资料:
济南铁路局将成历史 部分监管职能归上铁
据了解,为了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等职责,国家铁路局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这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分别是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显然这里面并没有济铁的身影。那么济铁今后该何去何从?记者昨日从济南铁路局获悉,今后济铁的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要归上海铁路监管局监督管理了。从以往统一归铁道部监督管理,到如今成立7个监督管理局,铁路运输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得以进一步细化。根据规定,原铁道部的15项职责被取消,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此外,还包括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等其他职责。被取消的15项职责包括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物资采购评标结果审批等。为此,业内人士猜测,今后这些工作或将由属地交通厅代为协调。
铁路局或将被拆成三部分 运输生产主体将整体转企
此外,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地方铁路局应该和铁道部一样被拆分为三部分,行使监管权力的部分工作人员或将转到上海铁路监管局;而基建大中型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等工作则放到属地交通厅;运输生产主体则整体转为企业,成立铁路分公司。虽然目前能够确定济铁将隶属上海铁路监管局监管,但是,济铁运输、生产等主体企业化运营后如何划分却还未定。“济铁肯定要变身为公司,但公司具体怎么运行,归属哪里目前还没有定论。”据这位业内人士分析,原铁道部的政府职能监管部分已经划分了7个地区局,那么国家铁路总公司或将也分成几个大型的分公司。原有18个地方铁路局将划分到这几个大型分公司旗下,那么,现有济南铁路局究竟是划到其中一个分公司,还是以济铁为主成立分公司,这些还未确定。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好运,
望及时采纳,谢谢
B. 济南铁路局局长
我想找济南铁路局的赵杰,请大家帮忙,
C. 济南铁路局的管辖范围
济南铁路局管辖京沪抄、京九干线中段,以及胶济线、胶新线、菏兖日线等干支线,形成三纵二横的铁路网络格局,分别连接青岛、烟台、日照三大港口,是中国东部经济发展和外贸运输的重要通道。
管辖范围:
京九线北于临西站、临清站间371公里处与北京铁路局分界,
京九线南至曹县站、梁堤头站间650公里处与郑州铁路局分界。
京沪线北于德州站至于官屯站间237.674公里处与北京铁路局分界,
京沪线南至利国站778公里处与上海铁路局分界。
另:旅顺西站也属济南铁路局管辖。
局管干、支、联络线60条,线路总延长8961.03km(下同),其中运营线8562.776km,临管线398.254km;正线5730.316km,其中运营线正线5406.394km,临管线正线323.922km。管内有无缝线路3636.315km,其中60kg/m钢轨无缝线路3513.825km、50公斤/米钢轨无缝线路122.49km,跨区间无缝线路1801.382km、全区间无缝线路1020.837km、普通无缝线路814.096km。道岔10290组,其中正线道岔为3780组。曲线3366条,1542.758延长公里。
D. 济南铁路局属于那个级别
铁路局是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特色产物,是中国铁路三级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有18个铁路局,分别是:北京铁路局、沈阳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南宁铁路局、南昌铁路局、成都铁路局、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西安铁路局、太原铁路局、济南铁路局、昆明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广铁集团、青藏铁路公司。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方案提出,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同时,不再保留铁道部。
而新成立的国家铁路局则按照区域成立了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而北京地区的铁路监督职能则暂由国家铁路局直接管理。
E. 济南铁路局的介绍
济南铁路局的介绍: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大型铁路运输企业的18个铁路局之一,简称“济局”。成立于1949年4月济南战役之后,固定资产为6257568万元。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处华东,东临黄海,西依中原。管辖京沪、京九干线中段,以及胶济线、胶新线、菏兖日线和烟大铁路轮渡等干支线,形成三纵二横的铁路网络格局,分别连接青岛、烟台、日照三大港口,是中国东部经济发展和外贸运输的重要通道。
(5)济南铁路局法扩展阅读:
早在2017年的10月29日起,济南铁路局陆续在部分列车上开通旅客列车微信支付试点,旅客补票时用微信扫码即可完成票款支付,免去找零的麻烦。
为提高服务质量,中国铁路总公司与腾讯公司等开展技术攻关,实现了旅客列车补票机的微信扫码支付功能。补票时,旅客使用本人手机上的微信扫描补票机上的“收款二维码”。
并输入相应支付金额,即可进行票款支付,不仅大大提高了补票速度,方便了旅客,对于列车工作人员来说,也减少了现金管理带来的风险。
F. 济南铁路局分哪几个站段
你好
济南铁路局地处华东,东临黄海,西依中原。管辖京沪、京九干线中段,陇海内干线东段,以容及胶济线、胶新线、菏兖日线等14条干支线,形成三纵三横的铁路网络格局,分别连接青岛、烟台、日照、连云港四大港口,是中国东部经济发展和外贸运输的重要通道,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
管内铁路跨及山东全境和江苏、安徽、河南三省部分地区,总营业里程3153.6公里。管内现有车站334个,其中客运营业站165个。每日始发、通过和到达旅客列车130.5对,本局开行特快、快速、直快和普通列车等各等级列车55对,旅游专列固定线路39条,辐射全国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了适宜旅客选择的多品种列车结构, 年接发旅客9347万人次。
G. 怎样申请济南火车票售票点
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管理办法济南铁路局2003年11月21日 济铁客发[2003]2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铁路客运售票改革,规范客票代理业务,适应市场竞争和满足旅客购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客票系统建设和售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票务中心及局管内所有计算机联网售票车站与企业法人组织之间,开办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
第三条铁路客票销售代理,是指受铁路局票务中心和铁路车站委托,经铁路局客运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办理的铁路客票销售经营性业务。
第四条铁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为全局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代理铁路客票销售业务,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代理售票网点的设立必须符合铁路局客流吸引区内的规划和布局,并直接面向社会服务,方便旅客购票。
2、代理企业应严格遵守铁路规章制度,以法经营、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缴纳税金并维护正当商业竞争。
3、主动接受铁路局、铁路分局和车站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铁路形象。
第二章代理条件
第六条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 其营业许可范围内必须有经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铁路客票代理业务。
第八条 注册资本或固定资产值在1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
第九条 客票代理营业地点一般应设在旅游景点、繁华的商业街或居民密集的社区内。
第十条 必须具备下列营业条件和经营业绩:
1、具有固定的临街营业场所,用于为旅客售票服务的营业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2、具备电话、传真机、稳定的电力电源及用于计算机联网的电信通道。
3、备有铁路客运规章、客票发售相关的业务资料和旅客购票查询所需的揭示、揭挂等。
4、有2~3名经铁路售票业务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的售票人员。
5、年客票代理销售量日均应不少于10张。低于规定销售量的代理网点次年原则不再续签代理售票合同。
6、必须采用计算机终端联网售票的方式。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经营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代理人应首先确定被代理人(车站,即委托人)。代理与委托双方明确委托与代理意向后,签订《铁路客票销售代理意向书》(式样见附件一),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经营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文件、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经营许可证及相应法律文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4、营业场所地址、房屋、营业设施和通信设备情况;
5、企业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验资证明;
6、售票人员名册及业务培训合格证的影印件;
7、对所在地区及周边客流吸引区客源市场、客流量的调查、分析及预测报告;
8、委托人(被代理车站)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意向书》。
第十三条收到代理申请后,委托方依照本办法规定并根据车站售票、布点需要和车站客票系统资源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代理条件并同意代理的,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分局客运营销管理分处。分局客运营销管理分处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汇总以文件形式报路局审批。
第十四条铁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根据客票系统总体规划要求,对符合代理条件的,以文件批复下达各分局,由分局组织委托合同的签订,并组织代理人员业务培训,核发售票人员上岗证书。
第十五条客票销售代理网点售票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技术维护,由铁路局、分局电子计算机主管部门负责:
1、铁路电子计算机主管部门依据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的批文进行客票销售代理网点售票设备及应用的安装。直售代理网点由路局电子中心负责,车站代理网点由所属铁路分局电子所负责。
2、代理网点售票设备应按照铁路客票系统统一技术标准进行配置。售票设备、系统和应用软件购置及安装费用由代理人负担。
3、设备、软件支持和技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铁路局电子中心同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拟定并纳入客票销售代理合同。
4、路局电子中心和分局电子所应与代理人签订技术支持、维护合同,并作为客票销售代理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六条 客票销售代理网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路局票务中心检测认可后,由路局票务中心对客票销售代理网点进行授权开通。
第十七条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批准证书必须与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有效期一致。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代理人凭铁路局批复文件、核发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批准证书”及“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向营业地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地税局申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及领购收费票据。
第十九条铁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要根据客运市场的宏观供求、管内营销区域划分原则和客源分布情况,对代理售票网点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动态调控,决定停止或开办客票代理业务的审批。对申报开办客票代理业务实行不定期集中审批制。每年对代售网点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调整优化。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在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经营中,委托与代理双方要严格执行铁路客运、收入规章和管理制度,铁路各级客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代理售票的管理,防止运输收入事故以及服务质量问题,保障铁路、代理人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理售票均以计算机联网终端发售铁路局公共网票额。一律不安排固定票额切块发售,代理网点不办理铁路公用乘车证签证。
第二十二条 委托与代理双方未经路局客运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变更代理企业法人和售票经营地点。
第二十三条代理售票点在客票售出后发生旅客退票时,凡符合铁路规定退票条件的,在客票售出的代售点或在票面发站均可按铁路规定办理退票。在代理网点办理退票时,所收退票费及收回的票据一并向被代理车站报交。
第二十四条代理售票点发售客票可收取“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张5元。作为代理售票的营业收入,车站及任何其它部门不得参与收入分成。代理人收取服务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经税务部门批准的“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服务费专用定额发票”。除此之外,代理售票网点不得在票价外加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代理网点实行统一标志、规范服务。
1、代理售票网点的营业场所要悬挂济南铁路局统一监制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标志;
2、售票营业处内应揭示供旅客查询的列车时刻表、票价表、服务收费标准及必备的铁路客运规章等业务资料;
3、售票柜台高度不低于1.2米、宽度不小于0.5米,柜台上放置统一服务形象标识。营业时间内售票人员要挂牌服务。
代理网点所需客运规章、业务资料及宣传揭示等,由委托方提供,费用由代理人支付。
第二十六条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实行“代理抵押,汉卡租用”制。各代理人在签订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的同时预交2万元的代理抵押金(其中代理保证金和汉卡租用押金各1万元)。代理售票合同终止后,清算票款、票据及有关费用,交回汉卡,返还保证金及押金。汉卡使用租金为每月按汉卡价值的3%交纳。代理保证金由委托人保管;汉卡押金及租用费由路局票务中心统一收取管理。
售票汉卡实行按代理窗口号对应管理,不得将汉卡任意调换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五章票据与收入管理
第二十七条代理售票网点使用的票卷及碳带向委托人请领。请领时,应填写票据请领单,双方当面点清并办理交接签认手续。客票销售代理人要按照《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的要求,建立票据台帐及领发、登记、交接、签认、使用、保管制度。
第二十八条代理售票网点的售票收入核算由委托方专人负责,代理方每日将上一日票款收入采用信用卡结算方式,按规定向委托方结清,在未完成上一日结帐前不得开始发售客票。月末时运输进款收支报告必须与客票整理报告相符。票款的解缴时间由委托与代理双方在合同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客票销售代理人必须按照《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解缴票款,不按时解缴票款,委托方按迟交天数每天核收应交票款1%的滞纳金,在代理抵押金中划拨,月末结算时须将抵押金补齐。
第三十条代理售票网点凡发生丢失票据、票款,少缴票款,一律由代理人按铁路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代理网点在售票时所发生的溢、短收款,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代理网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及其所属路局、分局客运、路风和收入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客票代理网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对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委托人及相关管理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人违反本办法,应承担下列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1、违反规定,不使用规定单据、在收费标准外加价收取费用或将客票转让他人加价代售,侵害旅客利益,造成旅客投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扣罚代理抵押金500至1000元。由代理人负责经济赔偿并负责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限期停业整顿。
2、将汉卡转借他人使用,立即停止其代理业务,并扣罚代理抵押金2000元。
3、在售票微机上使用外来软盘、光盘或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售票无关操作导致售票中断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根据影响程度,扣罚代理抵押金500至1500元。
4、票据、票款丢失、被盗,进款少缴,除按铁路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并扣罚代理抵押金200至500元。
5、私自变更代理企业和售票经营地点的,扣罚代理抵押金2000至30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铁路《客规》、《管规》、《收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办法和部、局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济铁营销发(2000)94号《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他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路局客运营销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铁路客票销售代理意向书
甲方:济南铁路局分局 站
乙方:
为给旅客提供就近购买火车票的方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济南铁路局客票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拟在 省市(县) 处,设立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一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一、营业场所的设置
根据铁路客票销售特点,客票代理销售处应设在交通便利、客流比较集中地段和醒目易见的位置,以有利于旅客购票和长远发展。
二、提供的条件
甲方:
1、铁路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
2、负责计算机终端售票设备的安装、开通并提供相应的联网售票软件和技术支持;
3、提供售票人员的技术培训、上岗证书及售票业务指导;
4、提供售票所需票据、碳带和有关业务资料及宣传揭示。
乙方: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代理销售火车票的业务;
3、企业注册固定资产万元,其中流动资金 万元及相应的验资证明;
4、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其中用于售票的房屋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和相应的通信设备;
5、提供2~3名经培训合格的售票从业人员。
三、代理费用
根据济铁营销发(2000)79号《关于规范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乙方代理销售铁路客票可按每张5元的标准收取“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在票价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销售服务费全额作为代理售票点的营业收入,甲方不参与收入分成。
乙方收取服务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经税务部门批准的“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服务费专用定额发票”。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甲方:济南铁路局分局 车站 (章)
代表签字(章)
年月日
乙方:
代表签字(章)
年月日(章)
附件二:
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济南铁路局 分局 站
地址:
乙方(代理人):
地址:
协议签订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旅客购买铁路客票,依据有关法律条款、铁路有关规章制度和《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出资安装铁路计算机联网终端售票机一套,并通过专线(拨号专线)与甲方客票系统联网,发售济南铁路局客票系统公用网内车票。
二、乙方对铁路客票销售代理实行的“代理抵押,汉卡租用”办法及甲方对售票设备和服务的报价(报价单附后)无异议。
三、乙方窗口售票系统设备应按照甲方客票系统设备统一制式和标准配置,由甲方提供软、硬件设备并负责安装、开通。
四、乙方售票机至甲方客票数据库所用联网通道由乙方向当地电信部门办理租用手续,初装费及租金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对代理售票网点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售票业务指导。
(二)负责客票网络系统的管理、使用和安全工作,确保售票系统安全运行。
(三)为乙方提供售票软件,软件版本升级、维护和技术支持。
(四)为乙方培训售票人员,对考试合格的颁发“客票销售代理单位售票员上岗合格证”。
(五)对乙方在代理销售经营业务中所需的有关铁路客运规章、资料负责统一订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票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开通及维护有关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由铁路局、分局电子计算机部门与乙方另行签订协议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客票代理销售经营业务中,应严格执行铁路客运有关规章和制度,合法经营,维护铁路声誉。
(二)在营业窗口按甲方要求,设置为旅客购票提供咨询所需的业务资料和宣传揭示,并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三)售票人员必须接受铁路售票业务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铁路局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上岗售票。(培训费用自付)
(四)乙方可发售甲方及济南铁路局公用网5日内客票客票。乙方在客票代理销售业务中要接受甲方对售票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严格执行铁路售票纪律,不得将客票转让他人代售。
(五)客票售出后,发生旅客退票时按《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办理。旅客持乙方发售的客票在乙方窗口或票面发站均可办理退票。
(六)乙方代售客票每张客票可收取5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作为乙方经营收入。收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经税务部门批准的《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服务费专用定额发票》,收费标准应在营业窗口向旅客公告。除此之外,不得在票价外向旅客收取任何费用。
(七)加强营业网点内售票微机等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售票无关的操作。除铁路专门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售票微机上使用软盘操作。
(八)按规定交纳客票代理抵押金和汉卡租用费。
七、关于票据请领
(一)乙方使用的软纸票及碳带向甲方请领,请领时应填写票据请领单。软纸票应经常保持1~2个月的库存量,库存量不足1个月时,应向甲方提出请领。领发时,双方必须当面清点并办理交接、签认手续。
(二)乙方按《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建立票据帐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按月登帐、销号,做到帐帐、帐实相符并确保票据安全。如发生票据(票卷)丢失、被盗事故,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
八、收入核算
(一)乙方客票收入核算,业务审核和统计工作由甲方专人负责,每日前乙方将上一日售票进款经信用卡结算方式向甲方结清,在未完成上一日结帐前不得开始发售客票。月末时乙方填登的运输进款收支报告必须与客票整理报告相符。
(二)乙方售票过程中发生的溢收、短收款责任自负并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九、抵押金和汉卡租用费
乙方预交代理抵押金计2万元(代理保证金和汉卡押金各1万元),其中保证金1万元交甲方保管,汉卡押金一律交铁路局票务中心统一管理。汉卡租用费为每月60元,按季收取,于每季前5日内汇入路局票务中心银行帐户。代理合同终止后,清算票据、票款,交回汉卡,返还代理保证金和汉卡押金。
票务中心银行帐户为:帐号 ,户名:济南铁路局票务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市铁路专业分行营业部。
十、违约责任的确定及处罚
(一)甲方下列行为视为违约:
1、系统软件及硬件设备(仅限甲方负责维护的设备)故障后乙方通知要求排除后在约定时间内没有赶到造成乙方停机长期等待;
2、因铁路客票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售票误售而引发旅客投诉;
3、票卷、碳带请领期限内没有按约定时间发放。
(二)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约:
1、将客票转让他人代售或倒买倒卖车票,加价或变相加价向旅客收取规定外费用;
2、违反售票纪律,事先将客票打出等候旅客购买及违反客票预售期限售出客票;
3、违反操作规程,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或光盘或进行与售票无关操作导致系统售票中断及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4、私自变更代理企业和售票经营地点。
5、迟缴、少缴客票进款。
(三)违约的处罚
1、对乙方违约行为一经发现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将给予停止乙方售票,限期整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罚,直至停止其代理资格,终止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照法律追究责任,赔偿损失及按甲方收入规程有关规定缴纳迟交金。
2、对甲方违约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利追究责任,要求经济赔偿,甲方接到要求后认真组织分析,确定责任后赔偿损失。
十一、为促进客票代理销售业务健康发展,甲、乙方应定期会晤,协商双方代理售票有关业务和经营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济南铁路局客票销售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四、本合同共签订4份,甲方1份,乙方3份(车站、分局、路局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盖章) (盖章)
H. 济南铁路局怎么样啊
在铁路工作还是挺好的。济南铁路局位于京沪铁路中段,北起K371+000处与北京局分界,南至K859+000处与上海局相邻;京九铁路的北段,北起K372+776.8处与北京局分界,南至K650+333.3处与郑州局相邻;陇海铁路的东端,东起连云港0+000处,西至K354+000处与郑州局相邻。局管干、支、联络线60条,线路总延长8961.03公里(下同),其中运营线8562.776公里,临管线398.254公里;正线5730.316公里,其中运营线正线5406.394公里,临管线正线323.922公里。管内有无缝线路3636.315公里,其中60公斤/米钢轨无缝线路3513.825公里、50公斤/米钢轨无缝线路122.49公里,跨区间无缝线路1801.382公里、全区间无缝线路1020.837公里、普通无缝线路814.096公里。道岔10290组,其中正线道岔为3780组。曲线3366条,1542.758延长公里。
至2008年末,配属机车878台;配属CRH2型动车组8组,配属和代管客车1925辆(部属客车1746辆、代管客车179辆),部管路用车9辆。
固定资产原值6257568万元,净值4871158万元。
全局职工128851人,其中干部25388人,高级职称754人,中级3857人;高级技师201人、技师1779人。
2008年全年完成发送货物17607万吨,同比增运655万吨;发送旅客6026万人,同比增运486万人。换算周转量1953.9亿吨公里,同比增产78.4亿吨公里;运输收入144.2亿元,同比增收13.1亿元。春运、暑运和黄金周旅客发送量连创历史新高,动车组经济效益突出、社会效益显着。
继续推进内部结构调整和业务整合,全局辅业在6个集团公司之下整合为52个子公司、36个分公司,企业法人数量由381个减少为60个。建成战略装车点1个、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6个。组建了线路服务公司和保洁公司,安置主业分流人员2371人,吸纳辅业内部困难企业职工757人。全年辅业完成经营收入95.8亿元,同比增长23.3%;实现考核利润1.45亿元;首次足额提取了工资、折旧和准备金,经营质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胶济客专工程、东陇海电化改造、青岛和烟台客站改造、提速调图应急等重点工程全部完成进度计划。京沪高铁济南高速站建设、京九和菏兖日铁路电化改造、徐州客站改造及省部协议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全局电气化铁路达到992.8公里,时速160公里以上线路达到2161公里,最高时速达到250公里。济南局技术装备水平在全路处于先进行列:配属先进动车组8列,大功率电力机车53台;在繁忙干线成功运用了CTC、CTCS2、GSM-R等世界先进的新技术;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运输经营、调度指挥、计划管理等领域普遍应用。年内有6项提速成果分别获得2007年度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并在全路科技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年脱产培训168名站段领导干部、1065名站段关键管理岗位干部、3380名专业技术人员,选送751名技术人员参加国外或国家级技术培训。6人被评为铁路青年科技拔尖人才,113人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至2008年末,全局有工人技师1980名,比上年增加603名。
年内,提高了职工冬季取暖费发放和报销标准;建成职工住宅1108户,14.9万平方米,建成面积比上年增长54%;大力推进危简房改造和水电设施改造,职工居住质量进一步改善;发放救助金3324.7万元;投资12651万元,保证了九届四次职代会确定的16件实事项目按期推进落实,全局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I. 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和济南铁路局有什么区别
各家说法不同,有说lè的,解释为敲击钟鼓使她欢乐
也有读yuè的作动词用,就回是敲击钟鼓的意思
还有读yà答o的,理解为喜好,喜欢
根句上句,琴瑟友之,翻译为,像琴瑟一样,希望成为朋友。我个人认为可能是yào,翻译为像我喜欢钟鼓(可能还有别的意义,待查)那样喜欢他。
当然,作者也可能是流水形式的诗句,上面说希望成为朋友,下面说希望能给他带来快乐,也是说得过去的,所以说可能读l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