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险性事故分类

分类: 高铁铁路 时间: 2024-11-02 22:30:56 作者:552251

楼上说道是对的,但《行规》在铁路执行是非常严格的,以至文字符号都不能有差错,而且需要整体了解。以前有过多次的‘行规’都作废了,现行的《行规》是2000年颁布的。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2000年4月28日铁道部令第3号发布)

第二章 行车事故分类

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四节 险性事故

第2.4.1条 造成下列后果之一,但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条件的为险性事故:
1.列车冲突。
2.列车脱轨。
3.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4.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5.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6.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7.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8.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9.列车中机车、车辆制动梁或下拉杆脱落。
10.列车在区间碰撞轻型车辆、小车、路料及施工机械。
11.列车中机车、车辆、动车、重型轨道车断轴。
12.接触网塌网、坠落、倒杆刮上客运列车。
13.关闭折角塞门开出列车。
14.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或货物坠落损坏行车设备。
15.其他(性质严重的列车事故,经铁路局决定列入本项)。

铁路事故如何分类的

一般A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上10以下重伤。
(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②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脱轨1辆。
⑤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 辆以上。
⑥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⑦机车大破1台以上。
⑧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⑨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一般B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1)造成1人死亡。
(2)造成5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①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②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③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④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⑤客车大破1辆。
⑥机车中破1台。
⑦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一般C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事故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1)列车冲突。
(2)货运列车脱轨。
(3)列车火灾。
(4)列车爆炸。
(5)列车相撞。
(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申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22)客运列车分离。
(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至列车超速运行。

一般D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调车相撞。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货运列车分离。
(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⑸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⑹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⑺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⑴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⑸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⑹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⑺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
⑵造成100人以上重任。(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⑶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⑷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⑸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