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要看导游证怎么就会遭多人殴打?
8月13日,武汉两女子在湖南凤凰旅游,因要求导游出示导游证被回绝后与导游发生冲突,被5名疑似导游人员在景区殴打。15日,凤凰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当地警方已控制打人者,正联系被打游客协调处理。 8月15日14时许,被打游客向记者证实,新浪微博号@梅子_丫 是她本人,微博所发内容均属实,另存有被打当天录音、视频资料,以及当天所穿被踢有脚印的裙子。 被打游客@梅子_丫 告诉记者,8月12日,和好友 @bigbig代代 去湖南凤凰游玩,从凤凰汽车站坐上到古城的中巴车。为图方便,两人提前交了第二天去湘西苗寨的钱,并开了票据。下车之后,两人按照票据上的电话,从中午、下午拨打到晚上,打了10通电话,却始终没人接听,之后觉得被骗。 13日早上,有人打电话说派车过来接,到了导游说的地点之后,两人要求该导游出示导游证,被对方一再拒绝,同时拒绝退款,称“你又不是旅游局的”,随后导游以接电话为借口离开。@bigbig代代 随后跟着导游出去,在被发现两人在用手机录像时,导游上前抢夺手机并砸坏,从旁边冲出来五六个人对两人进行殴打。 在当地公安局做完笔录后,为保障自身安全,经过多次辗转,两人离开凤凰,返回武汉。 15日上午,湖南省凤凰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 @凤凰公安 转发当事人举报被打一事的微博,并称对于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件,将不遗余力打击到位。 15日下午,凤凰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当地公安已经将打游客的导游抓获。经查实,动手打人的男子为正规导游,持有导游证。目前,当地警方正在与被打游客联系协调处理此事。 严厉打击旅游景点打人凶手,杀杀他们的嚣张气焰,看看谁还敢为所欲为!
武夷山游客打导游事件
文明出行,礼貌待客,2016年7月24日文明出行,武夷山导游王丽娟,在规劝制止随意插队的不文明行为过程中却遭到恶意暴力! 图一红衣男子竟出手殴打女导游,导致女导游住院治疗,游客态度咄咄逼人毫无悔意,望有关部门协助处理,伸张正义,让打人者接受应得的处罚。让广大导游群体的权益得到应有的重视。 炎炎烈日,我们用生命在工作,希望大家关注导游这个被人忽视的群体,武夷山人不欢迎没有素质的旅游者,导游也拒绝带不文明的游客,维护导游合法权益。
在日本旅游,导游误导游客签字取消景点更改行程于是游客和导游产生了纠纷,导游打游客辱骂游客该怎么处理
估计您是遇到不良旅行社了。 出去旅游千万不要想有物美价廉的旅行社,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一分服务。所以建议您在出行前一定要算仔细了。 正常来说去日本旅游,您一天的费用算下来不能低于1000元(如果是旺季的话,则不能低于1500元)才算是正常的。报名参团,请选择费用合理的团队报名。如果费用低于上述价格,那么就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团费,发生不合理的事情也是正常的。 如果真是参加的不合理团费的团,那么发生什么购物什么的,那您就配合一下导游,让导游也挣点钱吧。毕竟导游也是人也要生存,如果不挣钱人家也没有义务免费陪您出去旅游,您说是吧。 话又说回来,游客和导游发生这种纠纷了,可以找旅行社或旅游局投诉。说实话,现在的旅游局也会综合判断的,不是单凭任何一方说说就行的。这种情况下,肯定是需要双方举证了。也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是那种不合理的团队的话,旅游局当然会处理旅行社。但是旅游局也会告知游客,明知团费不合理扔去参团的话,也是不合理的。换言之,各打五十大板。
导游带团,一个游客与其他人打架,受伤了。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导游的责任大吗?
先安顿好其他游客,然后送受伤者去医院,报告旅行社事情经过,听从旅行社安排,当然完事后要向其他旅客表示歉意,耽误大家时间
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你怎么办?
首先,导游有存在这些行为的,都属于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消费: 1、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2、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4、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5、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6、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7、购物场所经营者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其次,当旅行社、导游存在以上行为的时候,游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游客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被强制购物的游客较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
作为一名导游~!如果游客和商贩打架怎么解决~!谢谢
首先是要将他们劝开,把游客和商贩各自带到安静的地方让他们冷静下来,问清事情原因,然后安慰他们,再给他分析原因,劝他们不要把事情闹大,如果不是因为什么大事,最好尽快把游客带离事发地点,让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与游客交谈时,导游员该怎么办
在旅途中, 导游员经常要和游客打交道, 交谈是一门学问、一种艺术。懂得这门艺术的导游, 能与游客交流感情、 增进了解, 不懂得交谈艺术的导游员, 游客可能会不理解你, 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不说, 还可能不听你的指挥, 甚至会吐出一句真言,“话不投机半句多 ”。这种情况的出现对导游员带团极为不利, 导游员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与游客交谈时, 要善于倾听游客的讲话,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双向交流与沟通。有句俗话说得好,“会说的不如会听的 ”。导游员如果不去认真听、善于听, 怎能会了解游客的心 声呢? [参考提示] 与游客交谈时, 导游员的态度和语气是极为重要的。交谈时既不要以自己为中心, 滔滔不绝, 容不得游客插嘴, 也不要不顾他人喜怒哀乐, 说得没完没了, 显示自己的水平才华, 更 不要夸张过大、危言耸听。这些都会给人留下自私、傲慢和放肆的感觉, 也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 导游员讲话时的目光要保持平视, 眼神要轻松柔和地望着对方, 但不要张得很大或直愣愣地盯住别人。适当地做些手势也是必要的, 但是, 不尊重他人的举动也是不应该出现的, 比如, 挖耳朵、摆弄手指、双手插在口袋里, 不时地看手表, 等等。这些举动同样会使游客觉得导游员心不在焉、傲慢无礼。听游客讲话时导游员要注意自己的神态, 切忌东张西望, 或表现出一种漫不经心和不耐烦的表情。 而是要表现出对游客谈话内容的兴趣, 并适时地点头、微笑, 或简单重复游客讲话的要点, 必要时给予一些称赞和赞同。 听游客讲话要让他把话讲完, 不要在游客讲得正起劲时突然将话打断, 或抢白和提出不同看法和意见等。 若在听游客讲话时有急事, 或身边手机、 BP 机响了, 应向游客表示歉意, 切忌一走了之, 这同样是一种失礼的表现。 总之, 导游员要在尊重游客的基础上认真倾听游客讲话, 对于游客讲错话, 只要是无关大局或非原则之处, 导游员也不必介意和斤斤计较。
香港导游打人事件是什么时候
首先,并不是“香港女导游打人”!37岁的林姓香港女导游和一名40岁的安徽男子因言语争执引起肢体冲突互殴,由於後来内地游客改称误会而和旅游社达成和解,所以只能称为“互殴事件”。 事件发生在2011年02月05日 附: 导游与内地游客发生冲突互殴 5日上午11时许,香港九龙红磡分区警署接到报案,在九龙土瓜湾新马头街发生一起香港导游和跟团内地游客冲突事件。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主任梁小姐表示,37岁的林姓香港女导游和一名40岁的安徽男子因言语争执引起肢体冲突,随后两名分别为27岁和40岁的女子进行劝架。 女导游报警后,4人均被警方拘留,其中40岁的男女游客为内地夫妇,4人均称遭受袭击。37岁女导游和27岁女子分别头部、脸部受伤被送往伊丽莎白医院,40岁内地夫妇被拘留警署后不久称不适送院。 据了解,该旅行团共有33名团友,为香港友佳旅行社的3天香港游旅行团。一名游客称,5日早上被女导游安排到一家珠宝店购物,在店内逗留超过2小时,最后团队游客并无购物,导游便用脏话谩骂他们,接着便发生争执。 事发当天,该4名当事人被拘留于红磡分区警署接受调查。
旅游中游客突然死了导游如何处理
去看医生,不能乱给游客吃药,去看医生是最安全的
导游带一群游客插队,还叫嚣要和别人打一架,如果你是其中的一名跟团游客你会怎么办?
我会马上退出来,不和他们同流合污,这是非常没有素质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