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湾户口需什么条件(江西户口如何申请台湾研究生)

怎么申请入台湾户籍啊,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跟台湾人有婚姻关系..二是你有直系亲属在台湾你过去依亲..其他都不可能....

大陆人要加入台湾籍需要什么手续?

  台湾现在并未开放大陆人士入籍   你暂时不能入籍台湾!   除非   你和台湾人结婚   你才可以申请台湾国籍.

江西户口能办台湾个人游吗

  可以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即可办理。有居住证的在异地也可以办理。

第一次去台湾都要办理什么手续?

  入台证办理所需资料:   1)通行证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   2)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 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4)相 片 近期2寸白色背景彩色相片2张(相片背面本人签字)   5)财力证明(任选其中一项)   A、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3万人民币以上。(用公司抬头纸打印加盖公章)   B、双币金卡信用卡彩色扫描件(卡正面一定要有持卡人名字,并且有金卡标示(Gold,Platinum),同时卡上标示VISA   或Master等字样)   C、人民币5万元以上之银行存款证明,冻结日期3个月以上。   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彩色扫描件或在读证明。父母同意书。   备 注:(学生证上必须有学校公章、每学期的注册章、注册日期、未满20周岁应附加父母同意书)   6)紧急联络人(紧急联络人以20岁以上同户直系亲属担任为原则)   A、紧急联络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紧急联络人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C、亲属关系证明(紧急联系人与申请人不同户,无法证明亲属关系,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类型:同户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或者公安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7)填写申请表   A、个人旅游申请书   B、紧急联系人资料表   四、入台证办理流程:   A、门店支付流程:   1、自行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   2、准备好办理入台证所需的资料.

大陆人怎么办理台湾户口啊

  大陆人民取得台湾户籍定居户口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与台湾人结婚,并且在台湾报上户口并查验无误之后。大陆配偶在台湾居留总时间超过2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每年有名额限制,依照排对顺序发放身份证,大约需要6年左右。   2、台湾人和大陆人民婚生子女,户口在大陆者。小孩未满14周岁,可以随时以依亲方式将户口迁往台湾,但必须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   3、台湾人收养的大陆户口人民,年纪未满14周岁。具有合法收养手续,可以比照婚生子女办理。   4、投资移民,个人在台投资超过30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600万),可以将户口前往台湾定居。因是新的规定,还没有执行细则。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www.chinanews.com]

我要怎么才能加入台湾籍?要办什么手续?去哪个部门办理?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 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赴台。   定居每年有6000人的配额限制 也就是拿到台湾身份证!!!!! 大陆配偶(大陆新娘)长期居留满二年,且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者,由大陆配偶(台湾配偶陪同)亲自向移民署申请定居。 定居办理目前大概要5-6个月的审理期间 注:定居申请需缴附大陆地区除籍证明及共同生活户父母、配偶及本人财力证明(97年7月起合计414720元存款或每月收入34560元以上) 注:新国籍法规定归化国籍时需要考本国语言(大陆籍取得证明不必考)与本国宪法(未来可能会实施)。 注意:向移民署申请定居后取得定居证后,携带移民署通知申请之办理户籍登记之公文及户口名簿, 印章与相片二张, 向台湾配偶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初设户籍,设籍后领取台湾身分证,可办理护照与台胞证, 记得申请户籍誊本连同台湾身分证影本与大陆身分证向大陆办理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注销户籍证明,取得户籍注销证明或将户口本向公证处办理注销户籍公证书并寄回一份,凭向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后向移民署办理注销大陆户籍(须在三个月内)。

大陆人怎样获得台湾户籍

  一、大陆人民取得台湾户籍定居户口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1、与台湾人结婚,并且在台湾报上户口并查验无误之后。大陆配偶在台湾居留总时间超过2年之后,可以申请定居。每年有名额限制,依照排对顺序发放身份证,大约需要6年左右。   2、台湾人和大陆人民婚生子女,户口在大陆者。小孩未满14周岁,可以随时以依亲方式将户口迁往台湾,但必须先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迁出。   3、台湾人收养的大陆户口人民,年纪未满14周岁。具有合法收养手续,可以比照婚生子女办理。   4、投资移民,个人在台投资超过3000万台币(约合人民币600万),可以将户口前往台湾定居。因是新的规定,还没有执行细则。   5、特殊行为人民,经由第三地前往台湾【花最少的钱移民到斯威士兰】,可以定居。   二、台湾居民申请来祖国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申请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 3年以上(包括 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台湾居民申请定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晰;   2、提交书面申请。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   3、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4、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   5、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6、提交经大陆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 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签注分类:   *   团队旅游签注(L):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可为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2.个人旅游签注(G):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   3.应邀赴台签注(Y): 按照赴台批件批准情况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4.商务签注(F):按照赴台立项批复批准的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6个月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5.探亲签注(T):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6.定居签注(D): 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7.学习签注(X):根据赴台学习凭证签发相应的多次有效签注。   8.乘务签注(C):根据台办批准的赴台批件及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1年或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9.其他签注(Q):赴台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等事务,根据入台许可期限和有效次数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依申请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多次有效签注。   参考资料:[www.chinanews.com]   [gaj.beijing.gov.cn]

移民台湾需要什么条件吗?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 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经香港赴台。   赴台人员持台方入台证件副本(加盖有蓝色印章)与经港到台的往返机票,到台湾当局设在香港机场的“中华旅行社香港服务处”验证并换取正本。   注意了解香港的公休及节假日,避免出现到港后无法及时换证,造成赴台行期延误。   根据有关规定,经香港前往台湾,凭赴台证件与机票过境香港 7日内免办签证。   注意保管好证件、机票及物品。如证件丢失请及时与香港新华分社或大陆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去台湾要办什么手续?

  1.台湾亲友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因申请人所在地不同而有区别:   ①申请人上在大陆者,应有在台父母、配偶或子女代为向台湾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由在台其他亲友代为申请者,应附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探病对象委托书   ②申请人已抵达香港,向香港金钟道89号奔达中心东楼的"中华旅行社",或九龙何文田自由道2号内"大陆同胞来台服务处"申请,转"境管局"办理旅行证。交由在台奔丧者已死者死亡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为限。   申请人入台时必须具备"返港证"或第三地区有效的再入境签证,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并持有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的来台旅行证,回程机票。否则,台"海关"可将申请人由原机遣送出境。台境管局官员声称,只要申请证件齐全,在5-7天际可取的"来台旅行证"。   2.向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各证明   ①申请探亲、访友、须提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②申请定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③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④接收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对该项财产合法权利的证明;   ⑤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和函件;   ⑥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3.申请者经港去台有关手续的办理   中国大陆公民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本人户口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奔丧、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   应邀去台进行学术交流的大陆公民,还必须首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省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国务院台办审批。获准后,再凭国务院台办的同意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大陆公民能够前往台湾的证明;   (1)台湾有关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名;   (2)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已办妥入台许可手续的通知。   大陆公民被批准后,不论是去台探亲、探病、奔丧、定居,还是去台进行学术交流或者处理其他事务,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4.台湾的入境手续   台湾的入境证明是台湾当局发给大陆居民的《大陆同胞旅行证》。申办此证件应在申办出境证件之前办妥。此证件由台湾亲友向台北市博爱路的台湾当局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文书由大陆居民填写"旅行证申请书",申请台湾"具结书",由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出具"保证书"。具结书为具结在台停留两个月,限期内离台,遵守当地法令等。"保证书"是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不从事违法活动;二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生活费用;三是陪同被保证人再入境后3天内向居住地的警察分住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四是如被保证人逾期为离台或有违法活动,应配合台湾主管机关将被保证人遣送出境。   申办的《大陆同胞旅行证》获准后,台湾入出境管理局会将旅行证正本寄给香港金中到89号奔达中心东座四楼的中华旅行社,以便转发给大陆居民;旅行证影印本寄给大陆居民在台亲友,并告知正本已寄香港,大陆亲属可持此影印本及香港发给大陆亲属的两次入境香港许可证明,到香港中华旅行社领取进入台湾的旅行证正本。   如果内地公民本人办理入台手续,则可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香港中国旅行社接到赴台人员的委托后,即协助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和再经香港返回内地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如果是台湾亲属为赴台人员办妥了入台手续,则将影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核实后,即通知赴台人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即视为内地公民已办妥入台手续,并将依法受理申请和审批发证。然后,赴台人员又可把办理结果通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或者直接告知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即可转告赴台人员在台的亲属。   5.入出香港手续   大陆人员赴台及返回均须经过香港,因此还需要办理入出香港的手续。赴台人员可在香港设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公民办理经港去台手续的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按港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②须犹如台许可证明;   ③须由往来台湾至香港机票或往来机票证明。   凡未持有入台许可影印件何谓办好机票的,均需委托向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可直接委托,也可与内地各中国旅行社联系办理,或出境签委托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代办。凡有香港中国旅行社出具的已办妥入台手续证明和预订机票证明,香港方面均与办理有关手续。   持上述证件人员去台湾后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均在从深圳出境进入香港罗湖时即予办理,香港从第一次入境到再入境有效期为3个月。第一次进入香港和从台湾再进入香港每次停留期各为7天,如特殊原因不可延期,香港方面还规定,在罗湖办理再入境手续时,需提交入台许可影印本及来回机票。提交来回机票有困难的,可由香港中旅社预先订妥机票,并由香港中旅社出具证明,方予办理。1993年6月17日香港政府宣布了一项新措施。从当年8月1日起,持双程证过境前往台湾及由台湾返回内地的内地居民,经香港时可免签证作7日的停留。但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   由于内地公民经香港前往台湾,途径香港的有关手续均须在罗湖口岸办理,所以,内地公民经香港的出境口岸只能是广东的深圳口岸。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联检大楼,设立了内地公民去台服务处。

想自由出入台湾,需要哪些条件?

  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   2.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须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3.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哪些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   1)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哪些?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   1)申请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2)申请定居,须提交能够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3)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4)接受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证明;   5)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或函件;   6)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7)受理大陆居民去台湾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   5.大陆居民去台湾有哪些事由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6.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获得批准?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只要理由正当,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不属于不批准出境的情形,都可以获得批准。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沿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7.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是否即可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前往台湾时,才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8.凭哪些证明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目前,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地进入台湾的证明有:   1)台湾有关当局发出的入台许可证明;   2)香港中旅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者证明。   凭上述其中之一种,就可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9.大陆居民取得入台许可证明后需注意什么?   目前大陆居民取得的入台许可证明都是复印件,原件需到香港或台湾换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或者办理过往香港的有关手续,都需要有入台许可证明。所以,应当将入台许可证明多复印几份,以备使用。大陆居民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出示入台许可证明时,除自己一定要留存这个证明的复印件外,可将入台许可证明复印件交一份给分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10.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证明,为什么也被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目前,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除凭有关证明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香港中国旅行社也受理台湾居民的委托,协助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手续。大陆居民的台湾亲友或香港新友为其办妥入台手续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香港中国旅行社即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有关公安厅、局。所以接到香港中国旅行社认可通知的,即可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11.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何种证件?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签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和“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同时为解决证件上姓名填写大陆用简化字,台湾用繁体字的差异,证件上的备注页还要作持证人姓名繁体字的加注。大陆居民领取证件时,要注意核对是否有“签注”、和“加注”。大陆居民应当在证件和“签注”的有效期内经香港前往台湾。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后,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1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旅行证件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旅游的旅行证件有什么区别?   目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与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以下区别:   1)签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除有有效期限的“签注”外,还必须有“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无此加注,持证人只能去香港,不能去台湾。   2)答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告证”不受各地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名额的限制。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要受各地名额的限制。   3)香港方面将凭大陆居民所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经香港去台湾”加注的“往一港澳通行证”,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居民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后再经香港返回大陆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公安机关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则不予办理这种手续。   13.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的,粮、油、户口手续应如何办理?   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定居的,在领取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后,应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粮、油、户口注销手续。大陆居民获准短期去台湾的,出境后超过半年的,粮、油、户口关系自行取消。   到目前为止,台湾尚未开放大陆人士赴台旅游,您想去台湾的话,只能以探亲或交流访问性质去,手续较烦琐。   现在普通游客想前往台湾旅游,需要提前20天准备,因为入台证的办理就需要花费12天至13天。   据了解,由于大陆与台湾的旅游尚未开通,目前各大城市的知名旅行社都没有“台湾旅游”的业务。正因此,一些在网上公布了联系方式的机构,一般仅以个人名义私下提供服务,而对于如何办手续则是在有旅游意向后“手把手”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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