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签证,去美国有几种签证

j-i签证中户口证明

提供你的集体户口就可以了,不需要转到你奶奶去,如果你转移反而影响你签证呢。购房合同能成为你的经济证明。

美国I-140签证是什么?

美国I-140签证是美国的I-140移民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每年有140000个名额。这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职业移民申请都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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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签证扩展资料:

美国职业移民申请条件:

1、具有特别能力者,在科学、艺术、教育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其具有公认的杰出成就并享有全国或世界性声誉。

2、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3、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行政主管和经理也归入“优先工作人员”类。不过,同前两个小类不同的是,这一类别涉及到若干对公司和个人的规定。

去美国有几种签证

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 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 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 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 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 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 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 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 演人员、参加 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

(19)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 (无签证代号)。

(20)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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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签证扩展资料

根据出入境情况可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出境签证只许持证人出境,如需入境,须再办入境签证。入境签证即只准许持证人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的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多次入出境签证的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允许入出境。

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

根据时间长短分为:长期签证和短期签证。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申请长期签证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的签证称为短期签证,申请短期签证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依据入境次数可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

依据使用人数可分为:个人签证和团体签证

依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移民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参考资料:网络—签证

美国I类签证

i类有附属类型签证吗?我记忆中好像没有。。可以申请b类签证,两岁可以免面谈,停留时间是入境官决定的!

商务签证,旅游签证等等的英语是什么?就是B1\B2那些。所有的签证类型英文表示!

1、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签证):Business & Tourism (B1/B2 visas)。

2、学生签证(F和M签证):Studying in the Canada (F and M visas) 。

3、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Exchange Visitors (J visas)。

4、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Employment (H, L, O and P visas) 。

5、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Dependents (F2, M2, J2, L2 and H4 visas) 

6、 媒体工作者签证(I 签证):Press & Media (I visas)。

7、过境签证(C签证):Transit (C vi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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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i签证扩展资料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

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

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给外国人的签证,是以外国给其本国国民的待遇是否平等互惠为原则,为两国国民彼此往来给予同等的优惠和便利。但也有免签证国家,如持有中国护照免签证国家有18个,持有美国护照的免签证国家有130个等。

n+i签证为何会发生拒签?

我也着急想知道。

签证的签证代号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签证(visa),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i-730签证

1 签证是肯定通过了---------首先这点你不用担心了。-------翻译能说面试通过了,这肯定不是他决定的,是面试馆和他说的。他转达给你的。

2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等,在等一段时间,签证就下来了。

3 当时面谈说过的话他们是用笔记录还是有录音呢?
-----------应该是录音

美国I130签证

你现在是等P2的状态,最近的申请都比较慢P2一般都是等5-8个月的样子,P2后会给你们Case的批准信,然后Case转到NVC去处理,NVC受理后会给你们发新的Case号和缴费单,这是P2.5,最近平均等待50天左右,此时,你们可以发邮件去申请电子化处理,有了GZO号后,这个等待时间也要2-3周的样子,此时缴费单应该已显示Paid了,然后就会有要求填DS-260,这是P3,申请电子的要等有了GZO号后才能递交经济担保材料和填260及受益人资料包,然后NVC确认你们交齐了所有资料后,就会给你们P4面签通知,然后Case发广等待面签。电子的,交了担保和资料后1-2个月面,传统的大概4-6个月面。不过最近P2的速度有加速,但是NVC的速度还是比较慢,现在是轮到NVC那人手不够了,等你P2后,可能也会好点。
申请移民期间,你可以申请B2探亲签,但是通过率很低,除非你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且一定会回来证据。B2的拒签不影响你的移民签证,如果不怕浪费钱,可以去碰碰运气。但是强烈不建议,B2入境后,再调整身份递交I-485,不然信誉不好,以后亲属探亲很难,你自己到时移民面签也会有麻烦。

美国签证类型

分为移民签证(包括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共18类)。

移民签证
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⑴. 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直系亲属,随到随办。
⑵. 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 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 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
又称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无疑是一条重要的道路。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每年以职业方式移民美国的人数总共为14万个配额,又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⑴. 优先劳工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方面表现特优,享誉全国或全球的外国人;2.在特殊学术领域里有三年以上的执教或研究经验,并获国际认可的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3.国际贸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该公司工作的经验,来美国在同一公司或所属企业继续工作。
⑵. 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具有高等学位(硕士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在该专业领域内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经验);2.在科学、艺术、商业方面有特殊能力,对美国经济、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实质效用。
⑶. 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指具有学士学位并已从事专业者(如会计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2.技术劳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职业训练或经验者;3.其他劳工,包括非技术劳工。
⑷. 特殊移民
⑸. 投资移民
1990年新移民法为期望在美国投资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创设了这种新的移民种类,为了申请此类移民,外国投资者须投资50万美元在一个新建的美国企业,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新的就业机会。这种投资移民签证从1991年10月1日起生效。
投资指提供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财产。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地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
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佣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佣条件,维持企业的生存,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

非移民签证
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18类分别为:
A类——外交人员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短期访客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过境人员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机组人员
D- 乘务员

E类——特别投资商
E-1. 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学生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国际组织人员
G-1. 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 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 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 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 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9
H类——特别技能人员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0
I类——记者
I 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1
J类——访问学者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M-1.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N-8.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NATO-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永久首席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其他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代表的协同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他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5. 不符合NATO-4条件的,被代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使团雇佣的专家和他们的随从
NATO-6.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控制下,随从武力进入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从
NATO-7.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和 NATO-6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宗教界人士
R-1. 宗教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

S类
S-5. 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 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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