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队伍
1. 参赛者以团队为单位报名,报名渠道包括大众组,社会跑团邀请,商学院组邀请,合作伙伴,媒体和赞助商;
2. 参赛队伍可自由组合,同一队伍选手性别比例不限;
3. 队伍中所有成员须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3名或以上成员参加过半程或全程马拉松;
4. 队伍中至少有3人持有C2级或以上驾照;
5. 每支队伍需指定一名队长,负责制定参赛计划及做好物资准备。
二、接力形式
1. 每支参赛队伍由5名参赛选手组成。当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完成本人赛段到达接力点并将“参赛臂包”交接给下一位选手后,本队伍其他选手驾车行驶至下一个接力点,重复此过程,直至完成全程比赛。如:A、B、C、D、E五名选手参赛,A选手起跑到第一个接力点与B选手交接完成后,A选手和C、D、E选手驾车行驶到下一接力点等候B选手到达完成下一轮接力,依次循环。
2. 每支队伍配备一个“参赛臂包”作为“接力棒”,选手到达接力点时,必须完成打卡后将“参赛臂包”传递给下一棒选手,下一棒选手方可出发。裁判员依此判断完成接力。参赛臂包需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均会影响成绩。
3. 选手在接力点必须将 “参赛臂包”交给下一位选手,所有选手不允许连续跑2个及以上的赛段。
4. 选手以赛段为单位接力,必须在接力区域内完成接力,不可以在其他区域交接。
5. 为保证每个参赛队伍能尽早完成比赛,本次比赛采用分批起跑的方式,组委会根据各参赛队伍自行申报的预计完赛时间分配起跑顺序,请队伍按分配后的时间起跑。(所有参赛队伍及车辆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检录,从00:00开始起跑,每批次25支队伍 ,每20分钟一批)
6. 如选手因身体原因不能到达接力点,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下一位接力选手在接力点按规定罚时后再出发,剩下的选手按原定次序继续完成比赛。未到达接力点的选手视作退赛,退赛选手将在原有计时基础上额外罚时2小时。参赛队伍如有2人以上(包含2人)不能到达接力点,则该队无成绩。
7. 选手如在比赛中偏离赛道,须跑回错误点重新比赛。(详情见判罚规则)
备注:所有队伍需将组委会发放的1枚计时芯片和1台GPS置于参赛臂包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