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护桩(求铁路防抛网施工组织设计)

① 高铁两边多少米不准有建筑物

中国高铁城市市区两边10米不能有房屋,城市郊区居民区两边12米不能有房屋,村镇居民区两边15米不能有房屋,其他地区两边20米不能有房屋。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铁路规范: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② 铁路路基挖孔桩施工注意事项!

孔桩施工安全技术要点:
1.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2.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3.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 以外。
4.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前再拆除。5.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7.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8.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9.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10.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11.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
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13.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14.井孔内一律采用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5.挖井至4m 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成孔验收及桩身钢筋混凝土工程 :
1.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及挖孔桩专业施工队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2.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作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
4.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塌落度以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部分顶标高30cm 左右再振捣,以后每步浇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面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
5.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注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6.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③ 铁路道口防护杆的标准是什么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6389-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3-14批准 1997-10-01实施

前言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是铁路和道路行车安全的薄弱环节,道口的存在对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其重要性愈来愈明显。因此,道口安全管理的好坏,道口安全设施配备的完善程度,对防止道口事故,提高道口的安全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标准在GB-6389-86《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增补了“范围”、“引用标准”、“定义”三章,将道口分级作为单独一章提出,取消了特殊类型道口,从而将所有道口分为四级。在道口信号设备方面,取消了道口防护信号机,而以遮断信号机取而代之。在道口标志方面,以道口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和隔离墩分别取代道口路段中央分隔带和交通分隔标,在各级道口增设了限制速度标志和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此外,在标准的编排上,为了保证标准内容结构紧凑,将列车接近通知时间及接近区段长度的计算以附录B的形式放在标准正文之后。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6389-86。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部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顺清、杨樱、邓耀星、李列平。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铁路道口的分级、道口的设置、道口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看守、道口信号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道口,不适用于矿山、林区、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铁路道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494-89 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备技术条件
GBJ12-87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JTJ01-88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铁路道口 railway level crossing
铁路上铺面宽度在2.5m及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况分为有人看守道口和无人看守道口。[GB10494-89中3.1]。
3.2 厂内道口 factory-in railway level crossing
工业企业铁路与厂内道路平面交叉的铁路道口。
3.3 厂外道口 factory-out railway level crossing
工业企业铁路与厂外道路平面交叉的铁路道口。

4 道口分级
4.1 道口分为四级。二、三、四级道口视安全上的实际需要可以升级,但不得降级。
4.2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道口:
——昼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在18000辆次及以上者;
——昼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在6000~18000辆次,了望条件不良者。
4.3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道口:
——昼间12h内,道口交通量为6000~18000辆次,了望条件良好者;
——昼间12h内,道口交通量在2000~6000辆次,了望条件不良者;
——有通勤汽车或公共汽车通过者;
——运载高温金属熔液、铸锭等特种货物车辆通过的道口。
4.4 道口交通量低于4.3的规定,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道口:
——近五年内发生过重大事故或重复发生过事故的道口;
——了望条件达不到6.2中5m停车侧向视距要求的道口。
4.5 四级道口为一、二、三级以外的道口。
注:
1 道口交通量指通过道口的铁路量与道路交通量之乘积,单位为辆次。
2 铁路交通量指列车(包括单机、轨道车以及调车作业等)通过道口的次数。昼间12h内铁路交通量等于零者以1计算。
3 道路交通量指通过道口的标准汽车辆数。各种车辆及等候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换算系数K换算为标准汽车的辆数。
4 昼间12h指常白班上班前1h算起的时间间隔。
5 新建、改建道口的交通量不易查定时,可根据设计铁路和道路交通量等主要因素确定其等级。
6 了望条件不良指机动车驾驶员对道口的侧向视距或机车车辆调乘人员对道口的视距达不到6.1的规定。

5 基本要求
5.1 道口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分级。
5.2 各级道口应按本标准的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5.3 道口及其附近道路的平、纵断面应符合GBJ22的有关规定。
5.4 在新建、改建道口设计及施工时,道口安全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确认道口符合本标准要求后,方可开通使用。
5.5 在铁路线路上,增设或拆除道口,必须取得企业铁路运输部门的同意。
5.6 企业安全部门和铁路运输部门应对现有道口进行检查、鉴定,凡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限期改造或拆除。
5.7 工业企业铁路与城市道路及公路平面交叉的铁路道口,应遵守CJJ37、JTJ01和GBJ12的有关规定。

6 道口设置
6.1 道口的视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厂内道口,应根据列车限速,使机动车驾驶员距道口交叉点20m外,能看见表1所规定的侧向视距以外的机车车辆;
b)厂外道口,应根据列车限速,使机动车驾驶员距道口交叉点50m外,能看见表1所规定的侧向视距以外的机车车辆;
c)机车车辆调乘人员能看见道口的距离,不得小于表1所列机车车辆调乘人员对道口的视距。

表1 道口视距

6.2 因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机动车驾驶员在道口外距最外股钢轨外侧5m处停车,应能分别看到表1所规定的侧向视距以外的机车车辆。当不符合要求时,道口应设人看守或道口自动信号。
6.3 道口不宜设在道岔区或站场范围内以及调车作业繁忙的铁路线路上。严禁设在道岔尖轨处。
6.4 道口铺面应保持平整耐用,并选用坚固、耐用、平整、稳定且易于翻修的铺砌层。道口的铺设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者,应限期整修、改造。
6.5 厂内、厂外道口的铺面宽度一般与相交道路的路基面同宽。设有人行道的道路,道口的铺面宽度应包括人行道的宽度,道路拓宽时,道口铺面应同时拓宽。
厂内、厂外道口的铺面长度应延至钢轨外侧0.5~2.0m。
6.6 道口的铁路线路应设置护轨,轨迹可采用旧轨。轮缘槽宽度直线上为70~100mm;曲线内股应为90~100mm;轮缘槽深度不小于45mm。护轨两端应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300mm处弯向线路中心,护轨的终端距钢轨不小于150mm。

7 道口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看守
7.1 一级道口应有人看守,并配备下列四种类型之一的主要安全设施:
a)道口自动信号、自动栏木、遮断信号机、通讯设备,有条件时设置障碍物检测;
b)道口自动信号、电动栏木、通讯设备,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c)道口自动通知、道口信号机、电动或人工栏木、通讯设备,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d)道口信号机、人工或电动栏木、通讯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7.2 二级道口应配备下列四种类型之一的主要安全设施,并按规定确定是否设人看守:
a)道口自动信号、自动栏木,无人看守。有条件时设置障碍物检测;
b)道口自动信号、电动栏木,有人看守。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c)道口自动通知、人工或电动栏木,有人看守。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d)人工或电动栏木、通讯设备,有人看守。根据需要设置遮断信号机。
7.3 三级道口应配备下列二种类型之一的主要安全设施,并按规定确定是否设人看守:
a)道口自动信号,无人看守;
b)人工或电动栏木,有人看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通讯设备。
7.4 四级道口无人看守,根据了望条件配备下列二种类型之一的主要安全设施:
a)了望条件良好时,厂内道口应设置慢速了望让行标志及慢速了望让行标线;
b)了望条件不良,但能达到6.2中5m停车侧向视距要求时,应设置停车了望让行标志及停止线。
7.5 各级道口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看守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道口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看守

7.6 有人看守的道口应建道口房。其位置不宜妨碍看守员了望接近道口的车辆和便于防护道口,并且不影响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和机车车辆调乘人员对道口的视距。如果道口较长,管理不便,可在道口两端各设一个道口房。
道口房内宜配备防护信号用具、钟表和扩音器等。
7.7 通过电力机车的厂外道口,在道口通路两面应设限界架,其净高为4.5m。厂内道口可设限界架,或按9.1.7设置道口限高标志。

8 道口信号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1 道口信号机应设置于道路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便于机动车驾驶员了望的地点,距最外股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5m。
道口信号机的型式如图1所示,月白灯中心距路面高度不低于2.5m。
8.1.2 道口信号机灯光信号的显示意义及通行规定如下:
a)月白灯稳定亮,表示设备正常,道路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过道口;
b)两个红灯交替闪光或红灯稳定亮、且月白灯灭时,表示列车接近道口,禁止道路上的车辆、行人越过该信号机;
c)红灯和月白灯都熄灭时,系停电或设备发生故障,道口信号失效,这时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应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道口。
8.1.3 栏木的长度原则上不应小于道口的宽度,根据道口的宽度等具体情况可采用一对半遮断式栏木,也可采用一对全遮断式栏木或两对半遮断式栏木。横跨同一遮断面的一对半遮断式栏木落下时,两顶端之间的距离必须小于0.5m。
8.1.4 全遮断式栏木,一般设置于道路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半遮断式栏木设置于道路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两侧。栏木距道口最外股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3m。
8.1.5 栏木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一般采用轻便、耐用的材料制作,分段组装的栏木应能调节更换;
b)表面涂以间距为250mm黄、黑相间的45°斜向条纹;
c)在自动栏木上可根据需要装设不需电源的反光材料,或在带有标志的栏杆上涂红色反光漆;
d)自动栏木应能水平摆10°。
8.1.6 栏木的升降可以电动、自动控制或人工操纵。由道口看守员操纵的电动栏木,在升、降过程中,应能随时停止或改变栏木的动作方向。电动栏木或自动栏木应具备人工操作功能。
8.1.7 采用两对半遮断式栏木时,入口端和出口端的半遮断式栏木,根据道口实际需要可分先后关闭,升杆时两对半遮断式栏木应同时升起。
电动栏木落下时间为6~10s。
8.1.8 栏木一般以开放道路为定位,特殊情况下,厂内道口经企业道路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遮断道路为定位。
8.1.9 栏木在开放位置时,与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应符合道路建筑限界的要求。栏木在落下位置时,应为水平状态,距路中心的高度为1000~1200mm。
8.1.10 栏栅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一般采用钢网结构,高度为1.20~1.50m长度可根据道路宽度确定;
b)栏栅为两侧对开式,横向滚动,滚动速度宜为1m/s;
c)停电时应能由人工关闭或开放;
d)其他要求可参照栏木的有关规定确定。
8.1.11 设有道口信号的道口,当信号机、栏木及其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时,有人看守的道口,在列车接近时,道口看守员应使用其他安全设施;无人看守的道口,道口管理部门应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直至道口信号恢复正常状态。
8.2 手动道口信号
8.2.1 手动道口信号的控制盘、人工栏木的操作杆,应设在便于道口看守员了望与操作的位置。人工栏木的牵引传动装置,应不影响道路通行。
道口设有遮断信号机时,遮断按钮应加封。
8.2.2 列车接近道口时,道口看守员应根据企业规定的列车接近道口的距离,首先操纵道口信号机,同时发出音响报警及红色灯光信号,适时落杆,并监护道口安全。
电动或人工栏木落下后,道口看守员应切断音响信号。列车尾部通过道口后,道口信号应立即恢复到道路通行状态。
8.2.3 遮断信号机应设置与列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左侧,距道口铺面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8.2.4 遮断信号机为高柱式,其背板为方形,在机柱上涂以间距为200mm黑、白相间的45°斜向条纹,如图2所示。该信号机灯灭,不起信号作用;当道口堵塞而有列车接近时,开放遮断信号机、显示红灯,表示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
8.3 道口自动通知及道口自动信号
8.3.1 道口自动通知供道口看守员使用,室内信号表示盘上的表示灯和音响器应满足下列条件:
a)每条线路的接近方向各设一盏接近表示灯,平时灯灭,在列车接近及通过道口时相应的接近表示灯亮;
b)列车进入接近区段时,向道口看守员发出连续音响;停电或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时,向道口看守员发出断续音响。以上音响经道口看守员确认后,能用自复式按钮切断音响;
c)有两股或两股以上铁路的道口,当首次列车接近道口发出通知后,其他股道又有列车接近道口时,应再次发出通知。
8.3.2 在设有自动通知的道口房外,也应装有对道口看守员发出通知的音响器,其控制条件与室内音响一致。
8.3.3 列车接近及通过道口时,道口自动信号应自动地向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显示红色闪光信号并发出音响信号。
设有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栏木的道口,当列车驶入接近区段,道口信号机自动发出音响及红色闪光信号时,栏木应滞后道路车辆以规定最低速度通过道口的时间(t1)开始下落,以让进入两栏木之间的车辆、行人通过道口;自动栏木落下后,应自动切断音响。
8.3.4 列车尾部通过道口后,道口自动信号(编者注:“信号”应改为“通知”)或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栏木应及时恢复道路通行状态。
8.3.5 在列车接近及通过道口的过程中,道口自动信号应及时、正确、可靠地显示;当轨道电路或其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道口自动信号应能自动导向列车接近状态的显示或报警停用状态。
8.3.6 列车接近通知时间及接近区段长度的计算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单线区段的接近时间,有栏木的道口不得小于40s,无栏木的道口不得小于30s;每增加一条铁路线路,接近时间应增加5s。
8.3.7 在自动闭塞或有轨道电路的区段,应利用现有轨道电路。当现有轨道电路不能满足道口信号接近区段长度要求时,可适当延长报警时间,但总的报警时间不得超过60s。当利用现有轨道电路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其他类型的叠加传递设备或采用微机联锁系统实行集中控制。
8.4 器材和设备的技术要求
8.4.1 道口信号设备电源的供电等级不得低于二级。交流电源电压允许范围为V、V直流电源电压允许范围为V、V。
8.4.2 道口信号机的灯光和音响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a)红色灯光直线显示距离不应小于100m,月白色灯光直线显示距离不应小于50m,偏散角不应小于40°;
b)光源采用12V25W或12V15W双丝灯泡;
c)音响信号应采用无噪声的经济耐用的音响设备;
d)采用电子闪光器或继电器方式的闪光器,其闪光频率为60次/min±10次/min,亮黑比为1:1,负载能力为100W。
8.4.3 道口自动通知和道口自动信号采用的轨道电路,应有可靠的抗干扰能力,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雷措施。
8.4.4 道口信号器材应采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所采用的器材或设备应在其要求的工作环境条件下可靠地工作。
8.4.5 自动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自动导向保证安全的状态或显示。

9 道口标志、护桩和标线
9.1 道口标志
9.1.1 各级道口均应根据所跨越的铁路股数,相应设置铁路道口标志或多股铁路道口标志。
9.1.2 铁路道口标志的板面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尺寸如图3所示。板面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图案应以制作图(见图4)按比例放大绘制。铁路道口标志(见图5)表示前方有单股铁路道口,警告车辆、行人注意了望,小心火车。
9.1.3 表示多股铁路与道路交叉的叉形符号为白底、红边,如图6所示。它设在铁路道口标志的上端,其交叉点距标志板三角形顶点400mm。叉形符号与铁路道口标志共同组成多股铁路道口标志,如图7所示。该标志表示前方有多股铁路道口,警告车辆、行人要特别注意了望,小心火车。
9.1.4 停车了望让行标志如图8所示,为等边三角形,顶确朝下。板面尺寸同图3,板面颜色为红底、白字。
该标志表示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或止步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9.1.5 符合6.1 a)的四级道口应设置慢速了望让行标志。
慢速了望让行标志如图9所示,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下。板面尺寸同图3。板面颜色为白底、红边、黑字。红边边宽为70mm。
该标志表示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道口,必须慢行,加强了望,确认无列车接近道口后再通过;遇有列车即将通过道口时,必须依次停在慢速了望让行标线以外。
9.1.6 停车了望让行标志的“停”字和慢速了望让行标志的“让”字,其高分别为240mm和170mm,字高与字宽相等,采用粗等线体,笔划粗为字高的1/10。
9.1.7 行驶电力机车的厂内道口未设限界架时,应在道口两端,机动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适当地点,设置道口限高标志。
道口限高标志为圆形,其图案及尺寸如图10所示。板面颜色为白底、红圈和黑图案;该标志表示严禁高度超过4.5m的车辆通过道口。
9.1.8 各级道口应在机动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设置限制速度标志(见图11),在道口另一端应配套设置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见图12)。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与最外股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5m。
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红圈、黑图案,表示机动车辆应以低于该标志板上的速度通过道口。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表示机动车辆不受此规定速度限制。
9.1.9 各种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车辆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机动车驾驶员视角范围之内,不得被树木或建、构筑物所遮蔽。距最外股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 各种标志距最外股钢轨外侧的距离 m

9.1.10 各种标志的板面近路侧边缘与路面(或硬路肩)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50mm,板面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2.5m。
各种标志的板面一般应面向来车方向,与道路中心线成80°~90°的交角。
9.2 鸣笛标志
9.2.1 道口应设置司机鸣笛标志,机车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
9.2.2 司机鸣笛标志的板面为正方形,边长600mm,标志板与立柱的连接如图13所示。板面颜色为白底、黑边、黑色“鸣”字,黑边边宽为30mm,其外缘应有白色衬底,衬底的边宽为5mm。字高为320mm、字高与字宽相等,采用粗等线体,笔划粗为字高的1/10。背面及立柱为乳白色或浅灰色,板面下缘距轨面的高度为1.4m。
9.2.3 司机鸣笛标志设置于列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左侧,距道口200~300m的范围内。具体设置距离根据列车速度、道口长度及地形情况确定。设置距离在厂内道口受到限制时,可适当缩短。
9.3 道口护桩和标线
9.3.1 三、四级道口,应设护桩(特殊情况除外),一、二级道口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道口护桩如图14所示,可用钢筋混凝土、木材等制作。在道口两端的道路两侧各设二至五个护桩。第一个护桩距最外股钢轨外侧2.0~2.5m。护桩间距为1.5m,高于路面0.85m,表面涂以黑、白相间各200mm宽的水平条纹。
9.3.2 设有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栏木的双车道道口,可根据需要设置道口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
道口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由隔离墩与钢管或索链连接而成,沿道口两端道路中心线摆设,隔离墩间距为5m。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起点应与落下的栏木相接近,全长不应小于20m,颜色为红、白相间。
9.3.3 设有道口自动信号而无自动栏木的双车道道口,应设置道口路段中心线。道口路段中心线表示车辆、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跨越或压线通过道口。
9.3.4 道口路段中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道口路段中心线为黄色单实线;
b)漆划在道口两端道路的中心线位置上,其长度从铁路道口的停止线起,厂外道口不应小于60m,厂内道口不应小于20m;宽度均为100~150mm。
9.3.5 设有停车了望让行标志的道口均应设置停止线;
停止线表示车辆、行人等候放行信号或停车了望的位置。即在道口信号机显示红灯或道口看守员示意列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停止线应与停车了望让行标志配合使用。
9.3.6 停止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止线为白色单实线,线宽为200mm,如图15所示;
b)停止线的长度为:双车道道口自机动车驶向道口方向的右侧路缘划至路中心,单向通行的道口,应横跨整个路面;
c)停止线应漆划在道口两端距栏木1.5~3.0m处,无栏木的道口,应漆划在道口两端距最外股钢轨外侧5m处,停止线宜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9.3.7 设有慢速了望让行标志的道口,应设置慢速了望让行标线。慢速了望让行标线为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线间距和线宽均为200mm,如图16所示。
该标线与慢速了望让行标志配合使用,表示车辆、行人通过无人看守的厂内道口时,必须慢速了望,遇有列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必须依次停在该标线以外。
慢速了望让行标线应漆划在道口两端距最外股钢轨外侧5m处,并宜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其长度与停止线相同。


图1 道口信号机示意图

图2 遮断信号机

图3 标志板面尺寸图

图4 铁路道口标志版面制作示例图

图5 铁路道口标志

图6 叉形符号

图7 多股道的铁路道口标志

图8 停车了望让行标志

图9 慢速了望让行标志

图10 道口限高标志

图11 限制速度标志

图12 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图13 火车司机鸣笛标志

图14 道口护桩

图15 停止线

图16 慢速了望让行标线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标准汽车换算系数K

A1 标准载重汽车(包括重型载重汽车、胶轮拖拉机带挂车、大客车等):K=1.0。
A2 带挂车的载重汽车(包括大平板车、带铰接的大型公共汽车等):K=1.5。
A3 小汽车(包括吉普车、摩托车、手扶拖拉机带挂车、小型旅行车等):K=0.5。
A4 兽力车:K=2.0。
A5 架子车、人力车:K=0.5。
A6 自行车:K=0.1。
A7 行人:K=0.05。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列车接近通知时间及接近区段长度的计算

B1 列车接近通知时间的计算公式
T=t1+t2+t3…………………………………………(B1)
式中:T——列车接近通知时间,s;
t1——道路车辆以规定最低速度通过道口的时间,s;
t2——道口栏木关闭时间,s;
t3——道口栏木关闭后至列车到达道口的时间,s。
…………………………………………(B2)
式中:l1——两道口信号机之间或两停止线间的距离,m;
l2——道路车辆确认信号显示的最小距离,m;
l3——道路车辆车体长度,m;
V1——道路车辆通过道口的规定最低速度,km/h。
B2 接近区段长度计算公式
……………………………………………………(B3)
式中:L——接近区段长度,m;
V2——列车在接近区段内运行的最高速度,km/h;
T——列车接近通知时间,s。

④ 铁路桥梁桩基泥浆池防护要求在什么规定里

不清楚,只知道桥梁桩基用的声测管非常重要,声测管是完成桥梁桩基的必要部分,后期检测需要用到

⑤ 在铁路附近打桩的安全施工距离为多少

在铁路附近打桩的安全施工距离依不同地区及线路的特点各有不同。
铁路安全管理条专例规定:
第二属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第三十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⑥ 铁路路基防护抗滑桩施工有关论文

一.准确得体
要求论文题目能准确表达论文内容,恰当反映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
常见毛病是:过于笼统,题不扣文。如:'金属疲劳强度的研究'过于笼统,若改为针对研究的具体对象来命题。效果会好得多,例如'含镍名牌的合金材料疲劳强度的研究',这样的题名就要贴切得多。再如:'35Ni-15Cr型铁基高温合金中铝和钛含量对高温长期性能和组织稳定性能的影响的研究'这样的论文题目,既长又不准确,题名中的35Ni-15Cr是何含义,令人费解,是百分含量?是重量比?体积比?金属牌号?或是其它什么,请教不得而知,这就叫题目含混不清,解决的办法就是要站在读者的角度,清晰地点示出论文研究的内容。假如上面的题目中,指的是百分含量,可放在内文中说明,不必写在标题中,标题中只需反映含Ni和Cr这一事实即可。可参考的修改方案为:'Ni、Cr合金中Al和Ti含量对高温性能和组织稳定性的影响'。
关键问题在于题目要紧扣论文内容,或论文内容民论文题目要互相匹配、紧扣,即题要扣文,文也要扣题。这是撰写论文的基本准则。
二.简短精炼
力求题目的字数要少,用词需要精选。至于多少字算是合乎要求,并无统一的'硬性'规定,一般希望一篇论文题目不要超出20个字,不过,不能由于一味追求字数少而影响题目对内容的恰当反映,在遇到两者确有矛时,宁可多用几个字也要力求表达明确。
常见了繁琐题名如:'关于钢水中所含化学成分的快速分析方法的研究'。在这类题目中,像'关于'、'研究'等词汇如若舍之,并不影响表达。既是论文,总包含有研究及关于什么方面的研究,所以,上述题目便可精炼为:'钢水化学成分的快速分析法'。这样一改,字数便从原21个安减少为12个字,读起来觉得干净利落、简短明了。
若简短题名不足以显示论文内容或反映出属于系列研究的性质,则可利用正、副标题的方法解决,以加副标题来补充说明特定的实验材料,方法及内容等信息,使标题成为既充实准确又不流于笼统和一般化。如?quot;(主标题)有源位错群的动力学特性--(副标题)用电子计算机模拟有源位错群的滑移特性'。
三.外延和内涵要恰如其分
'外延'和'内涵'属于形式逻辑中的概念。所谓外延,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的每一个对象;而所谓内涵,则是指对每一个概念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
命题时,若不考虑逻辑上有关外延和内涵的恰当运用,则有可能出现谬误,至少是不当。如:'对农村合理的全、畜、机动力组合的设计'这一标题即存在逻辑上的错误。题名中的'人',其外延可能是青壮年,也可以是指婴儿、幼儿或老人,因为后者也?quot;人',然而却不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显然不属于命题所指,所以泛用'人',其外延不当。同理,'畜'可以指牛,但也可以指羊和猪,试问,哪里见到过用羊和猪来犁田拉磨的呢?所以也属于外延不当的错误。其中,由于使用'劳力'与'畜力',就不会分别误解成那些不具有劳动能力和不能使役的对象。
论文题目虽然居于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醒目位置,但仍然存在题目是否醒目的问题,因为题目所用字句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是否醒目,其产生的效果是相距甚远的。
正文是一篇论文的本论,属于论文的主体,它占据论文的最大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因此,要求这一部分内容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力,主题明确。为了满足这一系列要求,同时也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人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自然段。每一逻辑段落可冠以适当标题(分标题或小标题)。

⑦ 铁路道口防护桩如何安装

护桩应设在道口附近的道路两侧(路堑及城市市区内可不设),以防止畜牧绕上铁路或车辆驶出道口。护桩设在公路的两侧,每侧埋设4-5根,第一根护桩距钢轨外侧不小于2.5m,护桩间距1.0-1.5m,护桩高出路面0.8m,涂有100mm黑白相间的线条。
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⑧ 求铁路防抛网施工组织设计

公铁立交桥增设防抛网施工组织设计一、 编制依据 《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架管理办法》(铁运2005[193]号)、《西安铁路局工务安全设施管理办法》(西工函2008[50]号)。二、 工程概况因国家对公路及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加大,修建公路引起的新增、改建公路及下穿铁路桥涵道路逐年增多,为防止公路车辆侵入铁路限界,保证铁路行车绝对安全,同时为适应铁路封闭网改造工程,对全局各线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依据铁道部《铁跨公立交桥涵限高架管理办法》(铁运2005[193]号)、《西安铁路局工务安全设施管理办法》(西工函2008[50]号)要求,经工务系统调查,2011年对危及行车安全的处所需增设 km公铁并行钢轨防护栏, 座桥涵限高架,防撞墩 km,防撞墙 km。费用总计 万元(其中:钢轨整修费用 万元,废旧钢轨材料费 万元,锚固焊接等工料费 万元;另外,包西线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已纳入达速整治工程)。三、主要工程项目及主要材料数量 四、主要设备数量 序号机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 2 .5 3 4 5 6 7 五、施工安排及工期一、施工组织机构及劳力安排: 该工程由 负责施工。施工中将严格执行段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实施细则。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1、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职 务姓 名职 称1施工负责人 工程师2现场负责人 助理工程师3技术主管 工程师4安全主管 助理工程师5质检员 助理工程师 2、劳动力组织及工期安排①、劳力组织计划路工5名,民工25名。②、工期(可顺延):本工程计划工期2011年 月 至2011年 月日。二、施工条件:1、施工时,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2、防抛网增设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防止网体意外倒落于铁路方向; 3、工期要求:自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计 天。 六、施工工序和步骤 七、施工技术标准 为保证施工质量,现场施工必须以设计文件为依据,严格遵守、执行《铁路路基施工规范》、铁路局制订的桥隧、路基大修、防洪工程管理办法等的具体规定,按照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八、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⑴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把“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落实到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按照路局、段“十五三”对规要求,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切实做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质量合格标准。(2)、熟悉掌握图纸和进行专业技术图纸会审,进行每道工序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参加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加强施工质量意识;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每进行一道工序,经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3)、建材质量控制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材料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必须是建设部核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并经甲方、监理同意之后,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签字方可入库和进入现场堆放。水泥必须分期、分批、作安定性试验。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其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与工程的设计要求。(4)、按不同工种作业的各小组,挂牌施工,责任落实到人,杜绝违章操作,禁止偷工减料现象发生,达到工完场清。(5)、必须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标高、高度、轴线、图纸尺寸、误差值等作复核记录,并经工程监理人员复查无误后进入资料存档管理。(6)、认真做好每项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实行混凝土浇灌签证制度,没有监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检员签字,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施工时,质量检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共同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质量事故。(7)、严格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计量管理工作,督促现场专职计量人员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混凝土、砂浆等准确计量,以确保工程质量。 (8)、工地技术工作人员要对施工工艺和特殊施工技术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向各班组交代清楚。对与设计不符的变更问题,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进行变更。2、施工现场监督检查(1)、各级质量监督体系要在施工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严格监督进场材料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2)、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返工意见。3、材料及工艺要求⑴、水泥在贮运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贮存水泥的仓库应设在地势较高处,周围应设排水沟;袋装水泥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掷;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分批堆垛,其高度不宜超过1.5~2.0m。堆垛高度应离地面0.2m以上,并距离四周墙壁0.2~0.3m或留一通道。水泥应先进先用;不得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堆放应上盖下垫。⑵、细骨料的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砂;拌制混凝土时宜选用中砂,当采用粗砂时,应提高砂率,并满足混凝土和易性要求的水泥用量;当采用细砂时宜降低砂率,并应保证砼强度;天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运抵工地的细骨料应按不同产地、规格、品种等条件分批贮存,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取样试验,按批提出试验报告,作为本批细骨料的技术依据。⑶、粗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混凝土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板厚的l/2或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也不得大于钢筋间净间距的3/4,且不得超过100mm。⑷、拌制养护混凝土(包括砂浆)用的水,采用饮用水。⑸、外加剂在掺用前应经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最佳掺量。在掺用过程中应调拌均匀,并定期进行检查。⑹、混凝土及砂浆均须有实验室出具的理论配合比。在每次拌合前,应将理论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并出具配料单,拌制混凝土所用各项材料应按重量投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当运至灌筑地点发生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⑺、砼的浇筑浇筑混凝土前,基面要予以清理,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在挖方作业面上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塌落的土石方和支撑材料;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过程中,要对模板等加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记录。采用振动棒捣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且插入下层砼内的深度为5~10cm。·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部件。·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⑻、混凝土的养护混凝土浇筑后应根据气候条件,最迟不超过12h即覆盖养生,直至规定的养护时间。操作时,不得使砼受到污染和损伤。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符合规范规定。⑼、拆模侧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且表面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除;拆模时,不得影响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九、安全保证措施开工前:1、必须由段主管领导亲自带领技术科、安全科、职教科及车间、班组有关人员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进行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临时上岗证,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试人员不得参与施工。2、人员、材料、机具准备齐全时,方准开工。施工中:1、施工组织机构中所列责任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定期在施工日志中进行签认、备查。2、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质量监督人员到岗后,方准开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质量监督人员应坚守岗位, 必须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如抽查发现擅自离岗者,将予以下岗处理。3、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或质量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施工队伍应积极配合整改,否则带工人员有权停工,并将存在问题记入施工日志,逐级上报。4、施工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坡面危险土体加强监视,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5、所有施工用料及机具不得侵入限界,线路侧堆放料具要有专人24小时监视,坡面作业时机具、材料应堆码稳固,防止沿坡面滚下影响行车。6、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所在的工区及车间对施工安全及质量检查要求为:工区工长每周至少检查1次,车间干部每旬至少检查1次。7、未尽事宜遵守相关规范。施工中不清楚的地方,不得臆测施工,需上报技术科,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竣工后:当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队伍应清理好施工现场,报请车间初验,初验合格后,由车间报请段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与验交。验收认为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提出不合格处所和改正意见,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后,再行重验。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伍方可撤离 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二)环保措施教育职工、民工树立热爱祖国,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铁路设施和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不破坏山林植被,不追杀各种山中动物。对于有违环保的人和事严肃处理。

⑨ 为什么要研究钻孔灌注桩 研究的必要性是什么

  • 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具有其象征性,针对其地质条件的不同,施工要点也应有所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广大施工人员在实际施工中多总结经验,有意识的储备有针对性、科学、实用的施工方案。

  • 钻孔灌注桩由于其施工工艺成熟、承载力高、适用范围广已被广泛应用于公路、铁路桥梁等结构工程基础中。高等级公路大、中、小桥和互通式立交桥, 基本采用钻孔灌注桩。但是, 由于钻孔灌注桩是一项隐蔽工程, 较多的建设单位关心其工程施工质量。但实践表明,仍有5%-20%的钻孔灌注桩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加强施工阶段桩基检测, 可以有效地避免质量事故发生, 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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