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既有线施便梁有作用是什么(铁路便梁)

① 铁路既有线施便梁有作用是什么

在外单挑新建地铁或该线下部需要下穿时,临时搭建的骨架。

② 哪有铁路施工安全协议书样本,急用!谢谢

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项目: 框架桥、涵接长

甲方 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 乙方 中铁三局胶济电化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施工地点: 潍坊东—潍坊:K161+015.2 1-4.0米框架;K161+660.8 1-4.0米 框架;K163+071.8 1-4.0米框架;K169+228.2 1-4.0米框架; K170+476.8 1-3.0米框架

作业时间 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作业内容 挖孔桩、架便梁、顶进施工;拆除人行道、涵翼墙

影响范围 涵洞中心里程两端各50m

施工责任地段:涵洞中心两侧各50米的线路维修安全由乙方负责。

施工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1、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线桥安全监控员及监控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监控施工。由乙方技术人员对监控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2、甲方监控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当监控人员不到位时,不得施工。

3、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安全监控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安全监控人员应配戴“安全监控员”标志牌。

4、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5、施工开始应派专人监护既有桥梁、墩台、路基的稳定,如遇危及行车安全安全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以确保行车安全。

6、开通路线时,应逐级提速,开通前甲乙双方应按“安规”规定的开通条件、标准,认真检查桥梁及线路设备是否达到开通条件。若发现问题及时由乙方整修,若达不到开通和提速条件,不得开通线路或提速,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的最短时间内整修达标。

结合部安全:

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及线路维规”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涵洞中心两侧各50米的线路维修安全由乙方负责。

发生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一)、监控内容:

1、施工准备期间乙方不得有超前准备。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3、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安规”设置防护,施工作业必须按“安规”第二章“行车安全”办理。施工中不得影响本线与邻线安全

4、汛期施工必须按照确保既有线安全防洪措施进行施工,必须备有防洪料具和措施。

5、拆除翼墙、拆除护墙,开挖路基必须采取打桩,支撑等确保路基、线路稳定的防护措施,并对既有线进行加固。

6、基坑开挖后,防止原基础滑移、下沉、严禁水浸基坑。

7、涵顶填土必须符合设计,密度符合质量标准。

8、施工期间,人员必须及时下道避车、料具不得侵限。

9、甲方配合人员要熟悉协议书内容。

(二)、监控的权力

1、甲方有权制止纠正乙方违反行车安全的施工,乙方必须服从,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立即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后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若在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行为,甲方立即向车站登记封锁路线路,并向分局报告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安全监督配合费:

根据铁路总发(2004)93号文精神,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工务安全监督配合费。

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职责

1、确保行车安全是营业线施工的首要任务,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分局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袁宝才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石红军任副组长。乙方孙永民、张锋和甲方刘洪武、张庆慧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5、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6、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雨中雨后双方须派员24小时监护。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应及时委派熟悉既有设备情况、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工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行车安全监督员队伍。

3、甲方应切实履行行车安全监督职责对乙方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影响行车安全以及施工安全隐患时,要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工并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

4、甲方应熟悉管内行车设备情况,规范技术资料管理积极协助乙方对既有设备进行检查,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设备准确位置时应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查、核实。

5、对达到验收开工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在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应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将安全控制的重点落在施工现场。

2、施工中当甲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或停工时,乙方必须立即落实确保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施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3、严格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批准施工设计文件、《桥涵施规》、《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等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不是要责任。

4、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渡方案组织施工,因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造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

5、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乙方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及时通报施工作业的内容、项目及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等。

6、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联系、在甲方人员到达现场把关后,方可动土开挖。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乙方在无缝线地段施工必须在应力放散后方可施工,并必须按规定锁定轨温作业条件进行作业。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按照“安规”“技规”等有关规章、规范、制度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存工程质量和行车、人身安全。汛期必须有防洪措施和备有料具方可施工,无缝线路地段必须有测温、防涨措施,有抢险方案和抢险料具。

2、乙方施工期间,应按批准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和甲方配合人员书面进行技术交底,建立各级领导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派驻地工地安全监控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需要慢行、封锁线路的施工,乙方应予要点前四天将施工计划报甲方审查。报公务分处批准方可要点。

补充条件

1、自施工之日起,施工地点及两端前后各50米线路、路基、桥涵、设备管理、行车安全、防洪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交接止。

2、监控配合时间、义务和权力:

时间按计划施工时间办理,如乙方施工在监控配合时间内不能完工,双方应在配合件名表上签认竣工日期,酌情增加配合费用。

3、电化工程改建新建立交桥应按济局局长令(第3号)要求设置限界防护架(限界防护架方案报青铁分局审批)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请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3、因未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安全职责,造成行车事故的,由安全监察部门会同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联合调查,依照调查结果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相应责任。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 乙方:中铁三局胶济电化指挥部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甲方:调度 乙方:调度

配合办: 工程部:

2004年8月 日 2004年8月13日

青岛分局审批意见:

甲方监控责任人: 施工单位负责人:

③ 《技规》中铁路行车中行车设备检查及处理的补充规定有哪些

甲方 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 乙方 中铁三局胶济电化指挥部

工程概况 作业地点 施工地点: 潍坊东—潍坊:K161+015.2 1-4.0米框架;K161+660.8 1-4.0米 框架;K163+071.8 1-4.0米框架;K169+228.2 1-4.0米框架; K170+476.8 1-3.0米框架

作业时间 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作业内容 挖孔桩、架便梁、顶进施工;拆除人行道、涵翼墙

影响范围 涵洞中心里程两端各50m

施工责任地段:涵洞中心两侧各50米的线路维修安全由乙方负责。

施工期限:自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4年9月 30日止。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1、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线桥安全监控员及监控负责人到现场进行监控施工。由乙方技术人员对监控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2、甲方监控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质量和行车安全。当监控人员不到位时,不得施工。

3、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安全监控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安全监控人员应配戴“安全监控员”标志牌。

4、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5、施工开始应派专人监护既有桥梁、墩台、路基的稳定,如遇危及行车安全安全情况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以确保行车安全。

6、开通路线时,应逐级提速,开通前甲乙双方应按“安规”规定的开通条件、标准,认真检查桥梁及线路设备是否达到开通条件。若发现问题及时由乙方整修,若达不到开通和提速条件,不得开通线路或提速,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的最短时间内整修达标。

④ 铁路24m便梁支墩至轨顶最小高度是多少

与铁路下行中心线交角为 5, 31便梁支墩结构形式的选择 . 便梁支墩基 础采 用扩大基础,梁支墩结构如图 便 3所示 。这种支墩的最大优点是安装和拆除都..

⑤ 铁路桥梁跨度为什么一般设计成32m 24m

24m箱梁一般作为跨度调整,以避开公路、铁路,避免桥墩处在既有建筑的中间内,一般只在连续梁、钢容梁、紧靠下传公路的两端设置;32m箱梁为主要箱梁,作为桥梁的主要跨度。
铁路桥梁:在修建一条铁路时,常常会碰到江河、山谷、公路或者与另外一条铁路交叉,为了让铁路跨越这些地形上的障碍,就需要修建各种各样的铁路桥梁。
铁路桥梁荷载大,冲击力大,行车密度大,要求能抵抗自然灾害的标准高,特别是结构要求有一定的竖向横向刚度和动力性能。100多年来,中国铁路的建桥技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研究制造出高强度耐久的新材料,设计出先进合理的桥式结构,拥有科学先进的制造和施工工艺设备。桥长可达11700米,墩高可达183米,最大跨度可达300多米;另外,多跨连续梁桥、斜腿刚构桥、柔性拱刚性桁梁桥、栓焊梁桥、平弯桥、双薄壁墩桥、高墩V形支撑桥、斜拉桥、钢拱桥等等科技含量很高的铁路桥,都出现在我国的大江大河上。中国桥梁的设计和施工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⑥ 铁路施工四条禁今

第一条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未经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条 路局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参加施工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

第三条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 施工方案未审定、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严禁批准施工计划。

第五条 变更涉及LKJ基础线路数据变化的施工,未经电务处批准,严禁提前施工日期。
施工准备和施工预备会:
第六条 新建线路、道岔、信联闭等新设备预铺、安装、模拟试验完毕,未经预验或预验不合格,严禁组织新设备投入运用的施工。

第七条 未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严禁安排次日施工。
第八条 施工总指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作业内容、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及行车方式等与批复的施工计划进行现场核对,未进行现场核对或发现不符未经有效处理,严禁施工。

施工登记及命令下达:

第九条 施工预备会确定的施工总指挥、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到位,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条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登记,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命令下达之前,严禁进行影响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的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 严禁不按标准设置防护。
第十三条 严禁在天窗外进行联锁试验。

第十四条 严禁简化联锁关系试验项目及程序,或以施工单位的联锁试验代替电务段的联锁试验。

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封联线。严禁违章使用手摇把。

第十六条 途卸路料开车前,须检查车门关闭、装载加固、道沿清理状态,未检查确认良好,严禁开车。

第十七条 架设便梁、挖沉井施工作业时,须对便梁状态进行检查,严禁状态不良便梁上线。
第十八条 在营业线上立、撤信号机柱和接触网支柱、敷设电缆及大型设备、材料搬运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专人防护和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盯控,严禁作业。

第十九条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大型运输车辆等工程机械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禁止未签订安全协议或未设置一机一人防护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机具和路料,严禁侵入未封闭线路的限界。
开通及限速条件:

第二十一条 开通前须检查施工机具、路料是否侵限,防护标志是否按规定施撤,未经检查确认良好,严禁申请开通。

第二十二条 施工开通前未经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双签认,严禁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或提速。

第二十三条 封锁施工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严禁违反列车放行条件申请提速。
行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施工调度员根据施工日计划编写,一人拟写、另一人核对,未经施工调度室主任(副)、调度所主任(副)逐级审核,严禁发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扰动道床的线路、道岔施工,不能预先轧道时,开通后第一趟严禁放行旅客列车。
第二十六条 未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施工开通后实际线路数据已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七条 已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未兑现施工计划、实际线路数据未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八条 接发列车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严禁开放进出站信号机接发列车。

第二十九条 施工路料、机具、设备未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及有关规定,严禁进入营业线运行。
第三十条 未交付运营的新线上运行的工程机车、车辆,未按《机车过轨运用安全协议》和《车辆技术交接协议》经机务、车辆部门检查确认,严禁过轨营业线运输。

⑦ 铁路营业性施工安全禁令

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性施工安全禁令
施工培训管理:

第一条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未经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条 路局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参加施工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

第三条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 施工方案未审定、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严禁批准施工计划。

第五条 变更涉及LKJ基础线路数据变化的施工,未经电务处批准,严禁提前施工日期。
施工准备和施工预备会:
第六条 新建线路、道岔、信联闭等新设备预铺、安装、模拟试验完毕,未经预验或预验不合格,严禁组织新设备投入运用的施工。

第七条 未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严禁安排次日施工。
第八条 施工总指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作业内容、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及行车方式等与批复的施工计划进行现场核对,未进行现场核对或发现不符未经有效处理,严禁施工。

施工登记及命令下达:

第九条 施工预备会确定的施工总指挥、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到位,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条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登记,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命令下达之前,严禁进行影响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的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 严禁不按标准设置防护。
第十三条 严禁在天窗外进行联锁试验。

第十四条 严禁简化联锁关系试验项目及程序,或以施工单位的联锁试验代替电务段的联锁试验。

第十五条 严禁使用封联线。严禁违章使用手摇把。

第十六条 途卸路料开车前,须检查车门关闭、装载加固、道沿清理状态,未检查确认良好,严禁开车。

第十七条 架设便梁、挖沉井施工作业时,须对便梁状态进行检查,严禁状态不良便梁上线。
第十八条 在营业线上立、撤信号机柱和接触网支柱、敷设电缆及大型设备、材料搬运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专人防护和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盯控,严禁作业。

第十九条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大型运输车辆等工程机械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禁止未签订安全协议或未设置一机一人防护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 施工机械、机具和路料,严禁侵入未封闭线路的限界。
开通及限速条件:

第二十一条 开通前须检查施工机具、路料是否侵限,防护标志是否按规定施撤,未经检查确认良好,严禁申请开通。

第二十二条 施工开通前未经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双签认,严禁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或提速。

第二十三条 封锁施工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严禁违反列车放行条件申请提速。
行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由施工调度员根据施工日计划编写,一人拟写、另一人核对,未经施工调度室主任(副)、调度所主任(副)逐级审核,严禁发布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扰动道床的线路、道岔施工,不能预先轧道时,开通后第一趟严禁放行旅客列车。
第二十六条 未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施工开通后实际线路数据已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七条 已完成LKJ基础数据文件换装的机车(含工程机车、轨道车、接触网检修作业车),严禁通过未兑现施工计划、实际线路数据未变更的地段。

第二十八条 接发列车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严禁开放进出站信号机接发列车。

第二十九条 施工路料、机具、设备未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及有关规定,严禁进入营业线运行。
第三十条 未交付运营的新线上运行的工程机车、车辆,未按《机车过轨运用安全协议》和《车辆技术交接协议》经机务、车辆部门检查确认,严禁过轨营业线运输。

⑧ 铁路D16米便梁可开挖多宽

D梁是架空线路用的,一般根据开挖宽度来选择梁的长度,16米的梁应该可以开挖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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